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湖口县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校园(含中小学校、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及公办民办幼儿园)食堂管理,不断提升校园食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确保校园食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更加有序顺畅、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让学生吃得更卫生安全、更营养健康、更质优价宜,让学生对食堂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巩固中小学校食堂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校园食堂坚持公益性经营,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经营校园食堂,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统一采购食材,改进管理方式,提升保障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学生在校(园)就餐问题。
二、目标任务
1. 自办经营食堂,明晰权责关系。全县校园食堂除湖口中学、湖口二中、中职学校3家外均由校(园)方自办经营,要在2024年秋季开学前依法收回湖口中学、湖口二中、中职学校承包经营校园食堂权限,坚持供餐公益属性,通过零租金、零利润、保本经营及补贴水电气费等方式惠及学生。为确保食堂管理平稳过渡、有序交接,湖口中学、湖口二中食堂食材配送过渡期为1个学期、劳务外包为1年。全县各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 集中食材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县教体局要牵头整合大宗食材采购供应链,坚持“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全县各学校作为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主体,要统一推行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选定食材供应商,发挥集中优势,建立稳定供应渠道,对蔬菜、猪肉、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进行统一配送,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食材质量。并且,校园食堂每月食材支出不得低于总餐费收入的70%,学生人数不足100人就餐的不得低于65%,湖口中学、湖口二中食堂在过渡期内,每月食材支出不得低于总餐费收入的65%。
3. 完善治理体系,实行严格监管。县教体局要牵头制定及完善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标准,覆盖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及学生餐营养配备、学生伙食费收费标准、学校食堂家长陪餐等制度,实现从采购、操作、售卖、卫生、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县市监局要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基础上,加大科技赋能,建立数字化平台,集成数据资源,实现厨房监控、食材展示、检验检疫等多项功能集中展示,并常态化对每个食堂的食材做到应检尽检,杜绝问题食材“上桌”,真正做到食材新鲜、安全卫生,让每一位学生都吃得放心、安心、舒心。县卫健委要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全县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安全应急管理、人员考核考评、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安全培训等标准化体系,确保食堂管理机制健全、运行高效。
三、实施步骤
1.动员摸底阶段(2024年8月15日前)。制定出台《湖口县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开展辖区内校园食堂调查摸底,实行清单式推进、台账化管理,确保分解任务不漏项、安排部署不落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协调会,并成立依法回收承包经营校园食堂权限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牵头负责,成员由公安、司法、财政、审计、税务、教体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确保湖口中学、湖口二中、中职学校校园食堂依法回收、有序回收、高效回收。
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8月16日-9月30日)。县教体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要联合举办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培训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守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营养标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食材采购成本,完成全县学校遴选或延续大宗食品供应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及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十必须”“十不准”等。县财政适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8月底前依法收回湖口中学、湖口二中、中职学校社会力量承包经营权,实行平稳有序过渡。
3. 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前)。要结合中小学校食堂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对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不断完善举措,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推广模式。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县政府建立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长为总召集人,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总召集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教体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
2. 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协调联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稳妥有序推进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3. 依法规范建设,跟踪问效。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项工作务必按照依法依规、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县纪委县监委、县“两办”督查室要闭环管理、跟踪问效,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开展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严肃问责。
附件:湖口县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表
附件:
湖口县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表
|
序号 |
职责分工 |
责任单位 |
|
1 |
牵头负责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收回湖口中学、湖口二中、中职学校承包经营校园食堂权限。牵头制定完善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及制度体系。指导和督促全县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等。 |
县教体局 |
|
2 |
对校园食材采购配送等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 |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
|
3 |
对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 |
县财政局 |
|
4 |
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卫生标准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 |
县卫健委 |
|
5 |
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常态化开展食材快检抽检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
县市监局 |
|
6 |
对校园食堂规范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学校食堂配送的食材质量及价格进行检查、督导。 |
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 |
|
7 |
对湖口中学、湖口二中、中职学校承包经营校园食堂权限依法进行收回。 |
县教体局、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县税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