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15
  • 文件编号: 湖府办字〔2019〕45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9-04-2019-0045

【有效】关于印发《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15 00:00 责任编辑:湖口编辑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镇村公交发展,规范城乡客运经营秩序,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县人民的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 7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 [2017] 50号)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管养[2017] 10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活力、实干、秀美、富裕、幸福“五个湖口”的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行稳定、安全规范、经济便捷的城乡客运系统,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辅,公司运作的模式,在我县城乡范围建立畅通、快捷、安全、优质、经济的农村客运网络,全面加快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步伐,逐步实现我县公交城乡居民均等享受。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公司化运作的原则。在政府主导下,整合现有农村客运资源,实行公司化运作,企业自主经营, 政府适当补贴,部门加强监管,确保镇村公交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2、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此次镇村公交建设将全县所有农村客运班线纳入范围,统筹安排,按照成熟一条,发展一条的顺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3、科学定价、适度差别的原则。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定价程序,慎重稳妥的根据里程制度差别化价格机制,在农村班线原票价的基础上降低15%。

  4、方便出行、高效利用的原则。运管、规划部门及新成立客运企业要认真调研,合理布局城乡公交线路、站点和班次,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做到既满足百姓出行需要,又确保城乡客运资源高效利用。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湖口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

  (二)加快落实城乡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实行政府主导,从城乡规划,资金投入,财政补贴,路权保障,用地安排,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大力提升镇村公交发展水平。

  (三)加快提升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能力。坚持路、站 (亭)、运一体化发展,通过两年时间,我县全部乡、镇、村实行公交化运营,县政府给予公交财政补贴,实行合理票价,彻底解决城乡居民出行问题。

  (四)统筹协调城乡客运发展。通过对现有的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进行改造,成立新的镇村公交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资质。

  四、实施标准

  (一)明确营运体制。全县所有的镇村公交统一由湖口县安泰运输服务中心经营,明确经营场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人员派遣,统一驾驶员聘用制度。

  (二)改善通车条件。对全县各乡镇等级低、路面窄的道路要按照镇村公交一体化规划改造提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采取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措施,对于临水、临涯道路,建设生命防护栏,保障通车安全,保证会车需要。

  (三) 统一车辆标识。镇村公交车统一粘贴“镇村公交”标识,设置投币箱,实行支付宝、微信等多种形式收费。运营车辆统一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设置监督投诉电话、公示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和线路走向图。

  (四)配齐从业人员。镇村公交开通前2个月完成驾驶员及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须持有符合准驾车型的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率达到100%,所有聘用人员实行结构性工资制,分为保底工资和绩效工资,严格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工资。

  (五)提升服务水平。投入运营的镇村公交应符合“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镇次公交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确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班次平均间隔时间高峰期不超过十五分钟。

  (六)严格核定票价。根据运营成本及补偿办法制定《湖口县镇村公交票价管理办法》,在现有农村客运票价基础上降低15%,核定不同线路不同路段标价。

  (七)实施亏损补偿政策。按照"亏损保底,略有微利"的原则,镇村公交运营后,交通运输局会同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发改委等部门,对镇村公交客运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费用进行评估,核实企业合理运营成本。对镇村公交不能完全通过价格机制进行补偿的政策性亏损,由县财政给予亏损保底补贴。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镇村公交发展工作,省财政安排镇村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发展镇村公交事业。

  (九)确保安全可靠。镇村公交的许可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执行,坚决杜绝发生死亡3人以上且企业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

  (十)加强行业监管。镇村公交运营期间,严把“三关一监督”,从严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客运规定,成立专门监管机构,通过4G视频、GPS等技术手段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控,严格查处镇村公交企业及车辆违法经营行为,定期对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及运营状况进行考核。镇村公交监控系统接入全县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十一)强化综合整治。镇村公交开通后,各乡镇要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营;要及时解决营运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整治辖区内各类车辆的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协调解决镇村公交经营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切实维护镇村公交运营秩序;要切实整治并维护农村公路环境,确保道路畅通。

  五、改造办法

  湖口县安泰运输服务中心所有班线车辆全部转变为镇村公交,实行公司化经营。

  1.班线改造。在现有县城至付垅、武山、流芳、舜德、流泗、大垅、张青7条农村客运班线的基础上增加县城至屏峰、东庄、兰亭3条线路,共10条公交线路。

  2、车辆改造。对全县92辆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进行镇村公交化改造,实现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

  3、支线延伸。适当调整镇村公交线路至农村客运支线运营,满足更多群众出行需求。

  4、先行试点。对积极性高,主动配合的班线先行公交化改造,确保成熟一条,发展一条。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完成全县的镇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六、改造计划及运营方案

  1、县城至张青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马影镇—海山—张青乡(终点),全程15公里。

  B线:张青乡(终点)—海山—马影镇—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15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8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96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84次。平均间隔时间为17分钟左右。

  2、县城至流泗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海山—凰村—流泗镇(终点),全程16公里。

   B线:流泗镇(终点)—凰村—海山—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16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20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270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240次。平均间隔时间为6分钟左右。

  根据前往流泗棠山村的旅客增加情况,适时将此线路延伸至棠山村。

  3、县城至大垅乡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海山—凰村—流泗镇—大垅乡(终点),全程26公里。

   B线:大垅乡(终点)—流泗镇—凰村—海山—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26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7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80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70次。平均间隔时间为20分钟左右。

  4、县城至流芳乡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江桥—程山—城山—流芳乡(终点),全程28公里。

   B线:流芳乡(终点)—城山—程山—江桥—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28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14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124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110次。平均间隔时间为13分钟左右。

  5、县城至舜德乡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江桥—程山—舜德乡(终点),全程28公里。

   B线:舜德乡(终点)—程山—江桥—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28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8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90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80次。平均间隔时间为18分钟左右。

  6、县城至屏峰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江桥—程山—舜德乡—屏峰(终点),全程31公里。

   B线:屏峰(终点)—舜德乡—程山—江桥—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31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4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40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36次。平均间隔时间为40分钟左右。

  7、县城至武山镇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文桥—武山镇(终点),全程24公里。

  B线:武山镇(终点)—文桥—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24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13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134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120次。平均间隔时间为12分钟左右。

  武山线目前已开往西桥村,建议将线路再向前延伸到都昌县北炎乡。(已与都昌运管及蔡岭班线对接好了)

  8、县城至付垅乡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付垅乡(终点),全程15公里。

  B线:付垅乡(终点)—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15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7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96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84次。平均间隔时间为17分钟左右。

  9、县城至东庄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江桥—程山—东庄(终点),全程22公里。

  B线:东庄(终点)—程山—江桥—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22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7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80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70次。平均间隔时间为20分钟左右。

  10、县城至兰亭线路

  (1)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部分站点)

  A线: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董埂—均桥—江桥—兰亭(终点),全程15公里。

  B线:兰亭(终点)—江桥—均桥—董埂—湖口县新汽车站(首发站)全程15公里。

  (2)运力投放

  全线投放4辆客车。

  (3)运行班次

  分A、B两线双向对开。夏季(5月至10月):首班:5:30末班19:00,日发班54次。冬季(11月至次年4月):首班:6:30末班18:30,日发班次48次。平均间隔时间为30分钟左右。

  具体执行站点票价以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为准。

  七、实施步骤

  1、组织筹备阶段(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镇村公交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还设立农村班线改造、线网规划、票价审定和经费补偿等四个工作小组,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各乡镇也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协同抓好该项工作。

  (二)加快发展规划编制。聘请专家编制我县城乡客运线网规划及镇村公交线网规划,明确形成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图。同时,根据需求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管养机制的作用,加强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亭等基础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发挥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为镇村公交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学习先进县市镇村公交发展经验,通过制定《湖口县镇村公交票价管理办法》和《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补偿办法》,明确不同线路、不同里程的镇村公交票价,给予政策性和经营性亏损补偿;通过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扶持来推动我县镇村公交全面可持续发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底前完成)

  (一)落实领导小组成员挂钩督导责任,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面开通镇村公交,镇村公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乡镇挂钩,跟踪督导,重点推动,及时帮助乡镇解决镇村公交工作中的问题。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对现有农村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的通车安全条件验收,对存在隐患的农村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措施保障通车安全。

  (三)改造农村班线,整合经营主体,落实镇村公交经营企业,完成镇村公交车辆选型、购置等工作,在我县镇村公交发展过程中,分块实施,逐步推进,成熟一条线路开通一条线路。

  (四)组织开展农村客运通达和镇村公交运营情况明查暗访工作,核实镇村公交运营成本。督促镇村公交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努力提高客运通达和服务质量,确保农村客运通达质量经得起群众检验。

  (五)组织开展非法营运行为整治工作。为净化镇村公交运营环境,组成由公安、交通、交警、市容执法等部门参加的综合整治工作组,严厉打击全县范围内“黑的”及其他非法营运行为。

  3、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6月底)

  (一)要建立健全镇村公交发展巡查制度,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安排专人参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经营主体融合等工作基础上,全面开通镇村公交,由运输企业向交通运管机构申报按程序许可决定,并将线路走向、班次时间、停靠站点、投入车辆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二)要组织好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确保考核验收工作做细做实,镇村公交应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实行一个主体、公司化经营,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100%以上。班次密度达标,服务质量好,公示期间无投诉。

  八、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管大队、宣传部、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监察委、湖口运管分局等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何青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交通运输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城乡道路客运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造的统筹指导。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整个镇村公交运营工作以及工作进程中相关事宜协调。负责制定实施意见,强化行业管理,运管分局具体执行。

  2、公安局:负责维护镇村公交良好的经营狭序,严厉打击破坏和扰乱镇村公交运营行为。

  3、财政局:负责镇村公交投入及补贴预算,负责镇村公交发展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的制定,抓好镇村公交运营成本核算和政策优惠补贴、运营亏损补贴等项工作。

  4、自然资源局:负责公交枢纽场站、镇村公交固定经营场所、候车亭等用地征审工作。

  5、住建局:负责公交枢纽场站,镇村公交固定经营场所、候车亭等用地规划,把好公交优先用地政策关。

  6、交管大队:加强居民出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积极开展交通秩序和镇村公交营运行为整治工作,保障镇村公交安全运行。

  7、宣传部:负责镇村公交发展各阶段各环节的宣传,引导群众优选公交绿色出行,营造镇村公交发展的良好氛围。

  8、发改委:负责公交枢纽场站及镇村公交发展相关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等工作。负责镇村公交票价审定,参与镇村公交发展优惠政策和补偿政策的制定。

  9、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为公交化改造工作中的运营公司办理经营手续提供便利,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10、税务局:负责按照规定对公交化改造后的企业和车辆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11、审计局:负责现有农村班线公交化改造过程中有关经营效益方面的核算和配合抓好镇村公交补贴核算。

  12、应急管理局:负责镇村公交发展安全监管。

  13、司法局:负责镇村公交发展相关文件和合同的审核

  14、监察委:负责对参与非法营运、策划抵制、聚众闹事的公职人员以及身为股东直系亲属而不配合工作情况的查处,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企业集团)在开通镇村公交过程中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15、湖口运管分局:负责镇村公交服务质量、规范运营行为,开展特色公交服务。智能公交系统建设、绿色环保公交车辆投入,制定公交企业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打造湖口公交服务品牌等项工作。

  16、各乡镇:负责维护所属区域内镇村公交经营秩序,负责所属区域内农村班线收购;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解决公交经营中的各类矛盾。

  (三)保障措施

  1、建立规范的城乡道路客运补贴、补偿机制,对城乡客运经营者因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给予城乡道路客运适当的补贴、补偿。 补贴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2、公交枢纽场站,候车亭由县政府统一安排规划建设。

  3、客运企业属于自主经营的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潜力、抓好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或尽量减少亏损。

  关于调整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湖口县“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训开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水木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梅慧菊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云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王玉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萍  县发改委主任

  吴小锋  县财政局局长

  何青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利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汤 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柳效强  县审计局局长

  孙浔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彭堂荣  县税务局局长

  袁扬波  县司法局局长

  叶 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小平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小刚  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

  吴 存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丁芝仁  县公路分局局长

  王晓明  县运管分局副局长

  李红波   双钟镇镇长

  王 琳  流泗镇镇长

  王庭芳  大垅乡乡长

  龚辛孙  凰村乡乡长

  许 芳   马影镇镇长

  王 雷  张青乡乡长

  骆欢庆  均桥镇镇长

  陈效文  付垅乡乡长

  潘 江  武山镇镇长

  周 俊  城山镇镇长

  谢胜彬  舜德乡乡长

  吴 波  流芳乡乡长

  沈 翔  南北港场党委书记

  徐学伟  武垦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何青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解读:http://www.hukou.gov.cn/xxgk/ksll/zcwj_123962/zcjd_123965/201912/t20191205_3445449.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