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23
  • 文件编号: 湖府办发〔2018〕9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9-04-2018-0077

关于印发《湖口县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23 00:00 责任编辑:苏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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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湖口县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3月20日

   

  湖口县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

  一、目标任务

  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主要整治重点如下:

  1、未持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非法经营成品油的;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储存、非法建设加油点的;

  3、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或借配送之名实际非法经营成品油的;

  4、使用非法渠道购得成品油的;

  5、其它涉油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20日前,依据属地管理职责,各乡镇场、县高新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全面的排查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要认真依据行业监管职责,抓好排查工作的落实。首次排查结果于3月20日前上报商管办,以后每周上报一次。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下旬至5月,在相关单位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加强行刑两法衔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长效管理阶段。各单位认真总结此次活动取得的整治经验,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措施。6月份以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部门联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高压势态,确保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 

  四、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对在整治工作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及时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受理,依法开展侦查 

  消防部门:依法检查加油站点的消防验收意见书、火险隐患和治安隐患,并督促整改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气)运输的车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停车场地管理。

  商管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对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予以查处;负责对油品批发企业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帐、油品来源等情况,配全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市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加油站点经营行为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流动配送加油车辆,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的成品油产品质量;检查加油机是否经检定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使用情况,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范的相关企业。

  中石化、中石油及其它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内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到位;负责集中处理查处的不合格油品;负责本系统加油站点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系统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商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县运管分局、县中石化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商管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宣传、移交事项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整治工作分三个行动小组:第一组由安监、消防部门组成,由孙浔波任组长,主要负责企业、矿山油罐整治;第二组由交警大队、交通局、运管分局组成,由王小刚任组长,主要负责油罐车辆整治;第三组由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局组成,由汤国辉任组长,主要负责非法经营类整治。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大力加强执法力度,严密防范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对辖区和本行业内流动加油车的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对摸清基本情况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对本辖区内流动加油车的数量状况、经营范围以及资质手续和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实做到加强成品油销售环节资质、凭证的审查。

  3、集中整治,依法处罚。各单位要思想重视,集中力量,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两法衔接,该罚款的一定要从严处罚,该移送司法的案件一定要移送,该追的一定要追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活动,鼓励市民举报,发现“黑油车”积极相关部门举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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