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要求,对我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对照梳理,确认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等59家单位为全县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制。一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管理和工作人员,细化各自职责;二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合理的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要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接收设施;四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五要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制订制度,落实人员,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二、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日常管理。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灾害防御工作业务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请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将开展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至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人:刘秉泰,邮箱:347348448@QQ.com,联系电话:13979219251。
附件:2017年湖口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2017年湖口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一、易燃易爆场所
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铅锌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弘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湖口油库、中石化九江湖口分公司(7站)、润发燃气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湖口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江西高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北港湖东西加油站、湖口县民爆公司、湖口县新禧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江西中油港燃湖口县水上加油站、鄱阳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天然气有限公司、流泗液化气站、均桥液化气站、台山液化气站、长江液化气站、湖口县新欣气体有限公司、湖口益成气体有限公司、湖口县钟山乙炔气体有限公司、湖口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城山加油站、武山加油站、舜德加油站、流芳加油站、张青加油站、付垅加油站、屏峰加油站、江桥加油站、罗玲加油站、海山加油站、文桥加油站
二、重点危化场所
九江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九江三本化工有限公司、乔旭(九江)企业有限公司、九江宏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劲农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安利达化工有限公司、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九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九江中佳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富达实业有限公司、九江泽美硅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人员密集场所
湖口县第一中学、湖口县第二中学、湖口县第四中学、湖口县第一小学、湖口县第二小学、湖口县第三小学、湖口县第四小学、湖口县人民医院、湖口县中医院、湖口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石钟山旅游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