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湖口县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日
湖口县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烟草行业的发展,推动烟草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质量和效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烟草产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8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烟草行业发展的意见》(九府厅字(2014))8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成立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安排,明确目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全力抓好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及乡镇须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投身卷烟市场管理中,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以点带面,先期试行。先行在两到三个社区、乡镇试行社区化诚信组织建设工作,摸索经验,在取得成功后再全面推广。一是由试点社区、乡镇指派1名联络员牵头负责社区诚信建设,通过社区诚信建设,突出社区文化和社区精神的培养,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烟草市场管理的热情和主动性。二是负责社区、乡镇辖区的人口、地理位置、居民户数、卷烟零售户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并向社区、乡镇群众和经营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卷烟非法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搜集、提供辖区内涉烟违法犯罪信息,监督执法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许可和文明执法行为。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一是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为社区、乡镇联络员讲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合理化布局规定、真假烟鉴别方法等,使其熟练掌握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办案程序和基本方法。二是把社区、乡镇联络员打造成烟草行业的“宣讲员”。三是充分利用社区、乡镇联络员的群众基础,通过社区、乡镇联络员开展对零售户、居民的再培训、再宣传,夯实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基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制作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栏、板报,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假冒卷烟危害和鉴别等有关知识;设立涉烟违法案件举报信箱,向居民宣传打假举报奖励政策,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卷烟打假工作的积极性。与社区、乡镇辖区内卷烟经营户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营造出“卷烟打假,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动员,同促共建。每年开展一期诚信经营示范户评比活动,对表现良好的经营户授牌表彰,发动零售户自律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完善终端建设。通过必要的社会捐助、节日慰问等形式为群众送温暖、办实事,积极参与乡镇相关活动,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益事业出资出力,开展真假烟识别比赛的活动,将零售户、消费者纳入到比赛活动中,通过竞赛,提高零售户以及消费者判别真假烟的能力,使广大群众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明码实价”检查,无证户清查等专项行动,为零售户及消费者提供优良的卷烟市场环境。
(六)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核范畴,由县综治委深入各社区、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目标任务逐项考核。在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奖金,对年终综治考核中杜绝“三烟”、实现“四无”、争创“六好”全部达标的单位,经县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召开表彰大会,兑现奖励;反之,对打击涉烟违法行为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的地区和部门通报批评;对包庇、纵容、参与制售“假、私、非”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主要目标
1、逢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开展一次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破获重大涉烟案件(案值三万元以上)至少一起。
2、确保各社区、乡镇辖区内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6%以上,卷烟销量增长5%以上。
3、力争诚信经营示范镇、示范街、示范户的达标比例逐年递增。
4、杜绝“三烟”。通过治理使辖区看不到、买不到、查不到假冒烟、走私烟、乱渠道烟。
5、实现“四无”。即无无证经营、无暴力抗法、无制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无非法卷烟藏匿窝点。
6、争创“六好”。即宣传教育好、群众基础好、执法环境好、诚信经营好、明码实价好、工作完成好。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总结阶段工作,分析市场形势,对发现的卷烟打假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
(二)案件会商制度。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制售假烟、非法运输卷烟以及暴力抗法案件,县烟草局应在案发后24小时以内,向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领导小组根据案情组织有关单位会商案情,制定方案,统筹行动。
(三)集中整治制度。逢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由县烟草局确定主题,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社区、乡镇,对涉烟违法犯罪多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一次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四)社区、乡镇联络员制度。各社区、乡镇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联络员。社区、乡镇联络员职责主要是协助烟草局宣传烟草法律法规,收集涉烟案件线索,汇总上报资料,定期巡查烟草市场,建立经营户及无证户台帐,配合县烟草局调处烟草执法、营销与经营户之间的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社区、乡镇联络员工作标准,每年考核,对达标单位,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
(五)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在社区、乡镇设立宣传栏、板报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通过电视、政府网站曝光重大案件,以案释法,警示、引导、教育群众;利用“3.15”、“12.4”和节假日等契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真假卷烟鉴别比赛活动,普及假冒卷烟识别方法,聘请优胜者担任卷烟打假义务监督员。
(六)综治考核制度。从2014年起,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年度综治考核评分细则,由县综治委同县烟草局协商制定和实施。
(七)评比表彰制度。一是“三级”示范评比。每年开展一次卷烟诚信经营示范评比活动,示范社区、乡镇、示范街(村)、示范户,由县烟草局授匾(牌)。二是社区、乡镇联络员年度表彰。对年度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社区、乡镇联络员,由县烟草局给予表彰,其履行联络员职责所取得的业绩,并作为对乡镇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称职的社区、乡镇联络员,社区、乡镇应根据县烟草局建议,及时调整。三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奖励在卷烟打假破网和市场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能部门和卷烟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社区、乡镇。
(八)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12315(工商局)、12313(烟草局),推进卷烟打假情报网络建设。对实名举报,必须认真核查,及时反馈举报人,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举报查证属实的,县烟草局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卷烟打假举报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