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湖口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9月25日
湖口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旅游业发展能力和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根据江西省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江西旅游强县评定规范》地方标准和《江西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省旅游强县为载体,以我县丰富的山水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完善县域旅游配套功能设施和提升湖口品牌影响力为目的,改善旅游环境、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强旅游管理,打造A级品牌,增强旅游产业素质,发挥旅游产业带动功能,提高旅游产业地位,建设全省旅游强县,促进湖口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以《湖口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促使我县旅游资源利用更加科学合理,产业配套更加完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产业带动更加有力,品牌影响更加广泛,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发展前景更加广阔,力争创建一次性成功,真正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县向旅游强县质的跨越,真正发挥旅游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申报阶段(2014年9月25日---12月31日)
这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机构、拟定工作方案和提出申报。成立湖口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单位、部门,每一个景区、企业;召开全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启动创建程序,作好创建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乡镇和景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订科学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全力以赴,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实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将资料收集后,进行整理汇编,再正式向上级旅游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二)创建、自检、完善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7月31日)
这一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在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坚持质量标准,强化工作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展开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级验收标准。明年3月上旬,由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江西旅游强县评定规范》地方标准和分解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模拟验收,并对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根据模拟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承担事项全面达标。
(三)迎接初检阶段(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在全面创建工作和自查整改模拟验收的基础上,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各相关景区、企业,要在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查漏补缺,整理材料,做好总结,全面做好工作,迎接市评定机构的初次验收。
(四)迎接全面验收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要在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市评定机构初检提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按照时间和要求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全面迎接省评定机构的正式验收,并实现创建全省旅游强县目标。
四、工作职责
根据标准要求和我县的工作实际,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的具体职责已有明确分工(见附后材料),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整理相关图片、文字材料,统一汇总迎检。
五、工作要求
创建全省旅游强县,是一项涵盖行业较广、涉及部门众多、综合考核衡量县域旅游产业能力的系统工程,因而需要全面动员,举全县之力,力争创建工作一次性成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全省旅游强县是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进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旅游强县”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对提高湖口知名度,扩大湖口对外影响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任务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良好,不折不扣完成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小平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邱玉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体育办、县工商局、县民营局、县旅游总公司、县环保局、县市容局、县农业局、县森林公安、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应急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广播电视台、湖口报、县政府信息办单位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场书记组成,下设创建办,由陈文任主任,负责“创建”的协调和日常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安排专职工作联络员,通过建立层层责任制,确保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科学安排,全面推进
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要结合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到不缺项、不漏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江西旅游强县评定规范》中各分项材料的完整和充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相关图片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和电子文档)。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要将创建全省旅游强县组织机构、责任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于10月10日前报送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把本单位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动态报送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电视台要设立创建全省旅游强县专题,广泛宣传和发动,及时跟踪报道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动态,为创建全省旅游强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争做文明村民;把创建旅游强县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整治村容、村貌,特别是公路主干线沿途乡镇要搞好环境卫生。同时,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做好创建工作,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建立制度,严格奖惩
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相关景区、企业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创建办将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督查指导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信息通报和媒体宣传,形成强力推进工作的态势。对领导重视不够,创建措施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效果缺乏保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创建全省旅游强县一次性功。
附:湖口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目标责任分工表
湖口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目标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内 容 |
分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
|
1 |
年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本县GDP的比重 |
30 |
统计局 旅游局 |
周 航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 |
年旅游业总收入 |
30 |
统计局 旅游局 |
周 航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 |
年地方旅游税收占县财政收入的比重 |
20 |
地税局 财政局 |
汪华春 许剑波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 |
年接待旅游者人次 |
20 |
统计局 旅游局 |
周 航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 |
年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次 |
20 |
统计局 旅游局 |
周 航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 |
县政府对旅游业作出明确定位:支柱产业、主导产业 |
15 |
政府办 |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 |
旅游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5 |
发改委 |
周晓庆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 |
制定本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且有效实施 |
5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 |
贯彻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 |
20 |
政府办 宣传部 |
许先庆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0 |
县委、县政府每年就旅游业发展有专题部署 |
5 |
政府办 |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1 |
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旅游协调议事机制 |
5 |
政府办 |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2 |
县政府每年召开旅游工作会议或旅游发展大会 |
5 |
政府办 |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3 |
近三年,县委、县政府出台旅游业发展意见 |
5 |
政府办 |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4 |
建立旅游管理机构,并具备较完善的办公条件 |
15 |
人社局 编 办 |
王海峰 余锡中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5 |
旅游业发展有专项资金保障 |
10 |
财政局 |
许剑波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6 |
县政府每年核拨旅游部门专项资金 |
10 |
政府办 |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7 |
旅游相关部门(财政、建设、土地、交通、文化、林业、物价等部门)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10 |
财政局 建设局 国土局 交通局 文广局 林业局 物价局 |
许剑波 杨水平 黄水龙 何青春 石小荣 沈燕斌 刘益翀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8 |
旅游部门参与城市规划并参与评审旅游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等,确保旅游发展规划实施 |
10 |
发改委 |
周晓庆 |
2014年12月1日前 |
|
19 |
旅游直接从业人数占全县就业人口比重 |
20 |
人社局 |
王海峰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0 |
经旅游及有关部门认可并纳入管理的家庭旅馆、农家旅馆或农家乐旅游经营户数量 |
20 |
相关乡镇 |
乡镇书记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1 |
以村落为单位的乡村旅游点(每个得4分,最多不超过20分) |
20 |
相关乡镇 |
乡镇书记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2 |
近三年每年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文化演艺、体育赛事等活动 |
10 |
宣传部 文广局 体育办 |
许先庆 石小荣 余 红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3 |
挖掘地域民间文化,开发民俗旅游项目并列入本县旅游宣传促销内容(每项得5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10 |
宣传部 文广局 |
许先庆 石小荣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4 |
县域、乡镇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具有一定规模、整洁有序并吸引旅游者购物的小商品市场 |
5 |
建设局 工商局 |
杨水平 汤国辉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5 |
本县有旅游纪念品生产厂家(每家得3分,最多不超过15分) |
15 |
民营局 |
高 彦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6 |
旅游企业与当地居民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提供就业岗位、门票收入分配等) |
5 |
各旅游景区 相关乡镇 |
企业负责人 乡镇书记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7 |
县境内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
40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8 |
旅游景区质量管理 |
20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29 |
资源开发规划和保护 |
50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0 |
特色旅游产品 |
10 |
旅游局 旅游总公司 |
陈 文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1 |
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线路(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工业旅游、民俗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并取得良好效益 |
20 |
旅游局 各乡镇 |
陈 文 乡镇书记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2 |
旅游市场营销 |
7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3 |
根据地方特色、资源产品优势及客源市场需求,明确本县旅游形象主题定位 |
8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4 |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有保障 |
10 |
财政局 |
许剑波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5 |
有根据旅游形象主题和目标客源市场制作的宣传促销资料 |
8 |
旅游局 旅游总公司 |
陈 文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6 |
每年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对区域市场有较大影响的旅游推介活动 |
10 |
旅游局 旅游总公司 |
陈 文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7 |
每年有详细的营销计划 |
6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8 |
目标市场为省会城市(每城市有30家以上旅游企业销售产品) |
18 |
旅游局 旅游企业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39 |
目标市场为地市级城市(每城市有5家以上旅游企业销售产品) |
10 |
旅游局 旅游企业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0 |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
25 |
环保局 |
曹八珍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1 |
本县森林覆盖率≧65% |
5 |
林业局 |
沈燕斌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2 |
县城区环境 |
10 |
市容局 建设局 |
周红斌 杨水平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3 |
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 |
3 |
农业局 |
饶友平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4 |
县政府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有措施、有检查。集市无摆卖、饭店餐馆无经营国家保护动物类食品 |
2 |
林业局 森林公安 |
沈燕斌 占亚平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5 |
全县环境整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市容市貌良好。无乱张乱贴小广告,无生活垃圾积存,无占街摆摊,无车辆乱停乱放,无乱扔杂物与随地吐痰,县城区及通往景区的城郊结合部无卫生死角 |
5 |
市容局 |
周红斌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6 |
旅游标识及语言环境 |
10 |
旅游局 旅游总公司 |
陈 文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7 |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
14 |
旅游局 旅游总公司 |
陈 文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8 |
旅游交通 |
58 |
交通局 |
何青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49 |
可进入性 |
22 |
交通局 |
何青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0 |
境内旅游交通 |
36 |
交通局 |
何青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1 |
旅游住宿 |
24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2 |
星级饭店数量 |
8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3 |
星级饭店档次(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
8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4 |
旅行社 |
25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5 |
境内有旅行社(含旅行社分社)5家以上 |
6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6 |
旅行社服务网点门面整洁、明亮,有可以满足与旅游者交流要求的营业空间;经营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在醒目处张贴旅游服务监督电话和旅游紧急救援电话;有旅游价目表及资料 |
4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7 |
旅行社规范经营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8 |
星级旅行社档次(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
5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59 |
旅游餐饮 |
4 |
卫生局 |
曹大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0 |
有地方特色风味餐饮集中的街区 |
|
建设局 |
杨水平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1 |
旅游购物 |
8 |
工商局 |
汤国辉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2 |
旅游文化娱乐 |
8 |
文广局 |
石小荣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3 |
旅游厕所 |
9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4 |
旅游停车场 |
5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5 |
建立市场治理联动、协调机制 |
10 |
旅游局 工商局 公安局 物价局 卫生局 安监局 |
陈 文 汤国辉 徐 鸣 刘益翀 曹大勇 秦棠珍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6 |
建立黄金周节假日协调机制 |
10 |
政府办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7 |
设立旅游质监机构,有正式编制并已实际运作 |
10 |
人社局 编 办 |
王海峰 余锡中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8 |
旅游投诉机制完善 |
5 |
工商局 旅游局 |
汤国辉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69 |
旅游投诉结案率 |
3 |
工商局 旅游局 |
汤国辉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0 |
旅游市场规范 |
12 |
工商局 旅游局 |
汤国辉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1 |
旅游团队租用的车辆旅游运营手续和驾驶员证照齐全 |
3 |
交警大队 |
王小刚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2 |
无围追兜售、尾随强卖现象 |
3 |
工商局 |
汤国辉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3 |
旅游购物场所无假冒伪劣商品,所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
3 |
工商局 物价局 |
汤国辉 刘益翀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4 |
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卫生达标,活动内容健康 |
3 |
文化局 |
石小荣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5 |
旅游应急救援与安全 |
50 |
安监局 旅游局 |
秦棠珍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6 |
有全县旅游应急预案 |
|
应急办 旅游局 |
童金明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7 |
旅游标准化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8 |
积极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
5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79 |
获得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按最高等级计分) |
5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0 |
游客满意率(问卷调查) |
30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1 |
旅游行业精神文明 |
13 |
宣传部 |
许先庆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2 |
旅游精神文明建设有机构负责且有整体规划,有工作部署 |
7 |
宣传部 旅游局 |
许先庆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3 |
旅游行业获得各级先进称号(按最高等级计分) |
6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4 |
旅游教育 |
22 |
教育局 旅游局 |
李珊琦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5 |
旅游培训基地 |
12 |
人社局 旅游局 |
王海峰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6 |
旅游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行业岗位技能竞赛、优秀导游员评选或专业知识竞赛等活动 |
10 |
人社局 旅游局 |
王海峰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7 |
年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次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8 |
旅游经营单位年上缴税收 |
10 |
国税局 地税局 |
梁少鹏 汪华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89 |
县境内拥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国际组织命名的其他旅游资源 |
10 |
旅游总公司 |
王 峥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0 |
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发、经营旅游项目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1 |
本县有休闲度假功能的旅游区(如温泉、水上运动、高尔夫等高品位的休闲旅游项目)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2 |
星级饭店按照《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创建为绿色旅游饭店 |
5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3 |
旅游交通 |
15 |
交通局 旅游局 |
何青春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4 |
山岳型景区有审批手续齐全的登山旅游索道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5 |
本县旅行社在做大做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按最高档次计分,不重复计算) |
10 |
旅游局 |
陈 文 |
2014年12月1日前 |
|
96 |
有获评工商部门驰名商标或质监部门名牌产品的旅游企业 |
10 |
工商局 质监局 |
汤国辉 黄 明 |
2014年12月1日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