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九江市连续发生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2016年3月30日22时51分许,永修星火工业园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硅油车间因导热油泄漏引发火灾。2016年5月2日8时50分许,彭泽县定山镇澎湖湾工业园九江亿来丰复合肥有限公司酮麝香生产厂房泄漏的高浓度乙醇蒸汽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2016年5月13日12时50分许,永修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分厂废料堆垛发生火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湖口县化工企业较多,化工原料及产品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情况,为了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全县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6月14日
湖口县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整治火灾隐患,提高全县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条件,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化工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政府副县长邱玉林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徐鸣,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梅建峰为副组长的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梅建峰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大队全体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化学工业生产和开发的企业。
四、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查清化工企业的底数,建立健全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整治,特别是不符合城镇安全布局、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搬迁。
(二)督促化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批、消防验收。
(二)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项目使用和改变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五)企业员工工艺防火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熟悉和落实情况。
(六)灭火及处置爆炸、泄漏事故的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消防安全教育情况,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及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用火、用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防火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九)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六、工作方法
(一)单位开展一次自查(6月30日前)。组织召开一次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培训会,对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专题培训,督促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基本情况,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全面评估,针对自查和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安监部门、消防部门将本辖区内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当地政府备案。
(二)开展一次全面检查(8月31日前)。政府组织安监、质监、交通、工商、工信、消防、中石油、中石化等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逐个片区、逐个单位开展排查。制定检查标准,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检查人员会检查、会发现问题、能提出整改意见。
(三)开展一次集中曝光(9月1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化工企业,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并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建立台账和整改销案(9月15日前)。通过专项治理,切实查清辖区化工企业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将化工企业进行分级列管,纳入管控体系,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场所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单位和场所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是解决全县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具体抓;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从严整治,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重拳整治,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强力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单位,要督促单位采取死看死守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采取暗访督察、随机抽查、督察回访等形式,实地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尽责、工作推进不力的,严格实施事前追究;对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场)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5日前报台帐、登记表及工作总结。联系人:董有华;联系电话:13979262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