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0-20
  • 文件编号: 湖府办发〔2016〕39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000-0501-2016-0050

关于印发湖口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20 00:00 责任编辑:王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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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1017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县、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明显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按照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实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贫困人口的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扶贫、卫计、发改、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坚持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统一政策,统筹资金,重点向贫困群体和农村基层倾斜。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状况,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对支出型贫困,加大保障力度;对康复性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对潜在性贫困,强化疾病预防;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

  (五)坚持遵循规律,务求实效。 以问题和困难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遵循医学规律,科学合理、精准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以群众的受惠程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策措施

  (一)财政资助参加新农合。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合,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

  (二)提高新农合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卫计委)

  (三)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办)

  (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五)继续提高17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宫颈癌、乳腺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7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80%70%补偿。(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卫计委)

  (六)推进单病种控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正常分娩及剖宫产、白内障手术、唇腭裂手术、宫颈糜烂(利普刀手术)、慢支急性发作、腹肌沟斜疝、腰椎间盘突出症等16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卫计委)

  (七)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以县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

  (八)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

  (九)切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严格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设立扶贫病房(病床)。县、乡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县级公立医院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卫计委)

  (十二)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体检服务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

  (十三)大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国家项目范围和要求,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十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十五)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重点科室建设,加强骨干医师和管理人才培养,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十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政府在每个乡镇举办1所功能较全的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2017年底县级基本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十七)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充实乡镇卫生院医技力量。(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十八)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乡镇卫生院特点的人才招聘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委、县编办)

  (十九)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委、县编办)

  (二十)加大对口支援力度。继续加大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力度,稳步提升乡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二十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二十二)开展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用三年时间为每个村建设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城建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二十二条政策措施分别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责任单位无条件支持,合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取得实效。

  (三)保障经费投入。继续加大对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健康扶贫投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实施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将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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