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贯彻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农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制定《湖口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清晰了解政策内容,现将核心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性民生工程。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及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相关要求,我县结合县域农田现状、农业发展实际和乡村振兴工作需求,针对性制定本实施方案,规范2026年度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提质升级,全面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
二、主要建设目标与任务
2026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提质增效、连片打造,明确量化建设指标,确保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全县计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初设面积0.9万亩,其中包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亩,具体分为新建0.65万亩、改造提升0.25万亩。
同时严格落实上级入库管理要求,确保最终上图入库达标面积不少于0.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1万亩,其中新建0.5万亩、改造提升0.2万亩,全面提升县域耕地灌溉、通行、防护等综合配套能力。
三、核心建设举措
(一)实行“五个统一”,规范标准化建设
严格遵循省级农田建设管理规范,全面推行“五统一”全过程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规范、质量达标。一是统一资金来源。由省级统筹整合资金,含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二是统一投入标准。原则按照省级亩均3000元财政投入基准,结合我县地形地貌因地制宜,按照方案设计确定项目投入标准,按程序报审备案;三是统一规划布局。聚焦粮食主产区,采取连片治理、集中投入模式,配套完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全链条设施,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土地流转意愿强的区域实施,建成后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优化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四是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县、乡两级项目部联动机制,实行两级法人负责制,明确建设、管护、资料归档及上图入库各项职责;五是统一验收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自验,逐级上报市级验收、省级绩效考评,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验收考核。
(二)创新建设模式,开展试点改革
按照省级农田建设创新试点要求,我县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六统一分”创新建设模式,即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勘测设计、统一造价评审、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督促指导,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主体实施。同时明确试点项目管控要求,单个主体承建的项目工程投资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严禁拆分项目、规避监管,筑牢廉政风险防线,鼓励整乡、整村连片推进农田升级改造。
(三)严格项目管控,规范建设流程
2026年度项目全部采用常规建设模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核制等相关制度,继续实行项目“两级法人负责制”。明确工程款拨付、工程变更全流程规范,工程款需经监理、村组、乡镇项目部、县级专班层层审核签字后拨付,项目工程变更严格遵照《湖口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湖府发〔2025〕5号)执行,全程合规透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分阶段实施步骤
我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全程把控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期竣工见效:
1. 前期筹备阶段(2026年1月5日—3月31日):各乡镇完成宣传发动、地块摸底、范围核定,上报年度建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实地审核、统筹确定最终建设点位与面积。
2. 实施准备阶段(2026年4月1日—10月31日):完成项目勘测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绘制、财政评审、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原则上在10月底前实现项目全面开工。
3. 工程建设阶段(2026年11月1日—2027年3月31日):县乡两级联动抓进度、控质量,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同步开展现场督查、单项工程验收、群众监督等工作。
4. 验收结算阶段(2027年4月1日—10月31日):完成项目竣工自验、工程量测量、县级自评,逐级上报市级验收、省级绩效考评,完成项目结算归档。
五、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
构建“县级统筹、乡镇主抓、部门协同、专班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成立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一级法人,统筹项目招标、设计、审批、技术指导、资料建档等核心工作;各乡镇设立项目部,由乡(镇)长担任二级法人,负责地块落实、矛盾调处、质量监管、工程量核实等属地工作。二是组建专项管理团队,县级实行专班包乡镇制度,乡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村组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对接,全方位保障项目推进。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水利、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在项目立项、资金监管、土地规划、技术服务、秩序维护、设施配套等方面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六、保障措施与激励政策
(一)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专项保障项目建设与管护经费,按项目总投资额3%配套项目前期、监理、管理、验收入库等工作经费;分类落实建后管护经费,存量高标准农田中,新增旱地、水田分别按400元/亩、600元/亩的标准安排管护资金,其它的按不低于15元/亩的标准拨付,经费下沉村组,保障长效管护。
(二)专项奖励激励
对通过高标准建设实现旱地改造、水田新增、旱地改水田等产能提升的地块,县财政给予专项奖励,分别按9000元/亩、16000元/亩、10000元/亩标准发放奖励资金,充分调动各方建设积极性。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考评核心内容。建立“一周一例会、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常态化推进机制,定期通报项目进度、质量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滞后、质量不达标、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七、政策意义
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将有效改善我县农田灌溉、交通、防护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县域耕地布局、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同时通过规范化建设、创新化试点、长效化管护,持续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解读单位: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2—6326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