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工信、市场监管部门:
2024年10月,住建部在我市进行行政督导检查中,发现我市被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进场水泥未按照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试验台账与实际检验情况不符;预拌混凝土企业无试验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正在养护的混凝土抗渗试件数量与台账不符等问题。预拌混凝土工程现场使用方面,发现存在混凝土剪力墙、柱等竖向混凝土构件未按照规范要求养护,构件碳化深度达6mm;未按要求对混凝土的养护进行巡视;局部混凝土构件存在修补痕迹和裂缝缺陷,地下室外墙存在裂缝和渗水问题;监理单位未对地下室剪力墙贯通性裂缝进行检查和采取措施等质量问题。2025年我市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将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提升列入了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源头治理及过程管控,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确保房屋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九江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方面。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工信部门的布点备案开展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工信部门的布点备案、备案单位、备案时间等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混凝土生产企业备案检查表》(附件1)。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遵守预拌混凝土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执行《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情况、原材料执行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情况等。从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及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附件2)。
(三)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方面。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使用混凝土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一)县(市、区)集中检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按照属地原则,各地工信、市场监管、住建部门对本地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质量情况开展集中检查。要按照检查内容,全面查找每个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每个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二)市级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住建局将联合市工信局、市市监局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地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组随机抽查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混凝土工程施工阶段在建工程2个,同时检查相对应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企业。督导组将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检查各地发现及处理问题情况,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等不实之风。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充当非法生产、违法违规经营企业“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预拌混凝土是关系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最重要结构性材料,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此次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检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县(市、区)集中检查和市级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应遵循《九江市保障企业安心生产静心发展若干措施》(九府办发〔2025〕10号)及九江市司法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员关于印发《企业“安静生产期”内市级执法单位入企执法检查审批流程的通知》(九司字〔2025〕33号)的要求。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地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制定本地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共同组织、推进辖区内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工信部门的布点备案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集中检查建立的问题台账,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和有效管理措施,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预拌混凝土质量隐患的办法。要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和职能部门质量监管责任,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控工作力度,将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信部门于2025年9月1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对口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包括本地基本情况(含《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和建立的工作机制、措施等。
市住建局联系人:廖章良,电话:13507926278,邮箱:jjjzajz@163.com
市工信局联系人:林 斌,电话:18707022238,邮箱:yqk2014vip@126.com
市市监局联系人:李兢兢,电话:13767200989,邮箱:269354484@qq.com
附件:
1.混凝土生产企业备案检查表
2.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3.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