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湖口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府发〔2014〕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氯化石蜡、7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审查,该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到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行为,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氯化石蜡、7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宋金池 15005295888
工程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9日
投诉电话:0792-3660976
联系单位: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205办公室
单位地址:湖口县海正北路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