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招生与录取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5-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204-0202-2018-0168

湖口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17-05-26 00:0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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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中、小学,县特教学校,鸿图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九江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小学招生

1、凡2011831日前(含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享受正常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各相关学校可以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到县特教学校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安排随班就读。

2、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村各乡(镇、场)小学招收本辖区适龄学生;金砂湾学校小学部招收金砂湾工业园区和马影镇铜九铁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学生;县城其它各小学招生范围按原定不变。

3、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含近期水电费发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招生学校和县中招办共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二)初中招生

1、湖口中学初中部招收第一小学、第四小学及第二小学居住在石钟情养老城路(江新厂老路口)以西区域的毕业生;湖口二中初中部招收第三小学、水稻场小学及第二小学居住石钟情养老城路(江新厂老路口)以东区域的毕业生;湖口三中初中部和金砂湾学校初中部均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2、湖口四中主要招收文桥小学、江桥小学毕业生,上、中片各乡(镇)部分交通便利的学生可转入四中就读。

3、各乡(镇)中学招生范围按原定不变。

(三)民办黄冈实验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在县城区域内自主招收适龄少年儿童,招生方案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经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

(一)报名

1、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中考报名。

2、从2010年起,我县已列入全省课改实验区,进行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等级录取制。在我县借读的外县户籍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在县外借读的本县籍学生,可回本县原就读学校报名。

3.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二是高、中职类,三是师范定向类。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报考高中类的考生与报考高、中职类的考生志愿可以互相兼报,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高、中职类志愿。

4.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本县户籍的生源。

5、全省中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410日前,考生须填写《2017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点(所在学校)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及进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410日至416日,考生凭报名序号及密码条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报志愿。417日至4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6.报名时需交中考报名、考务费。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

7.各中学于418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集中交县中招办,并办理交费手续。

(二)考试

1、依据省、市有关规定,今年我县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升学毕业考试。文化考试时间为617日至619日;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时间为3月下旬,体育考试时间定为5月中旬,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文化考试科目及分值: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7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

3.考试形式及要求: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

4.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160分钟,地理、生物合卷60分钟,其余各科均为120分钟。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

5.根据省市县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考生文化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不公布考生文化考试原始分数,只公布各学科等级和各等级相对应的分数区间。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地理与生物的成绩均设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划分的比例及学业成绩排序方法均按《湖口县201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6.体育考试成绩设ABCD四个等级。

7.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设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8.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单独集中编排考场。

9.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含三级)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英语科目总分按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都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10.其余有关考试问题均严格按省市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中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中考成绩公布后三天内,考生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统一汇总并签署意见后,县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查分手续。不允许查卷。

(四)录取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办法按《湖口县201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县中招办将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师范定向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县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照市中招办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等级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办法同普通高中。拟录的师范定向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和体检,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录取顺序:第一批次录取师范定向生,第二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三批次录取普通高中“均衡生”,第四批次录取职高生。

5.凡未参加中考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有关规定

(一)进城务工和返乡就业农民工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市人民政府九府厅发[2004]50号和市教育局市教发[2009]11号、九教发[2015]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小学阶段原则上安排在金砂湾学校和三中附小就读,初中阶段原则上安排在金砂湾学校就读。该类学生享受正常入学学生同等待遇。

(二)在金砂湾工业园和县城务工的外县籍人员子女,凡是要求来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统一安排在金砂湾学校就读,该类学生享受正常入学学生同等待遇。

(三)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诱导、包办或擅改考生志愿。我县招生学校代码:湖口中学0429001、湖口二中0429002、鸿图职业技术学校0429004

(四)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精神,各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我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一是凡春季到县内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经县职业学校报名注册后,该类学生计入各生源学校的中考报考率;二是将各校完成职业学校招生情况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进行量化评估。县内职业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改善办校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积极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五)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2017年我县在录取初、高中新生时,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学生学籍。不按县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私自择校、私自招收的初、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学校或学生个人自行承担。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六)根据市中招委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县重点高中(湖口中学、湖口二中)在其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指标作为“均衡生”招生计划,按生源比例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

(七)今年我县继续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录师范定向生。“定向生”根据相关政策按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到九江职大(学校代码: 949)学习,毕业(须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后统一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

(八)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8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录取优惠政策按《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纪律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抵制不正之风。各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并选派一名副校长具体抓招生工作;要把握招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我县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根据市中招委要求,各类学校发布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宣传材料等)必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施行。我县各类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必须向县中招办报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宣传。除县内职业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人员以各种名义到生源学校作招生宣传,不得扰乱生源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招生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到生源学校招揽生源,甚至实行有偿招生的,各生源学校要坚决抵制。生源学校不得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二)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违规招生或办重点班。

(三)坚决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批准,各学校不准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班额编班。

(四)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五)要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未尽事宜,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本办法由县中招办负责解释。

附:1、湖口县2017年中招计划

  2、湖口县2017年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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