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0-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6380

2025年湖口人社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10-21 14:39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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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人社惠企政策

服 务 指 南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就业招聘

1.政策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政策标准:免费发布招工信息、免费参加招聘会

3.办理对象:一般企业、求职者

4.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5.申报条件:需要招工的企业、有求职意愿的个人

6.申报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用工申请备案表

7.办理流程:企业来电或窗口申请,填写用工申请备案表或者在就业创业网上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8.线下办理地址:湖口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窗、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一楼人社综窗

9.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C18,人力资源股:3668905

(二)人才生活补贴

1、政策内容:对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全职新引进(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到九江就业创业)或新取得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人才,可给予人才生活补贴

2、政策依据:《九江市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23〕26号)

3、适用对象: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本科生、专科生、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人才。

4、政策标准:全日制博士3000元/月/人;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500元/月/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正高职称人才、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1000元/月/人;专科生、副高职称人才和高级技师500元/月/人;中级职称人才和技师300元/月/人。

5、补贴期限:申报对象享受生活补贴期限连续不超过3年。

6、办理程序: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予以发放。资金直接拨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发给申报对象。

7、申报材料:《九江市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申报对象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在九江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申报单位(对象)的审批层级或财税受益地证明材料》。

8、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C18,人力资源股:3668905。

(三)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内容:对吸纳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2、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第九条、《江西省人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9号)

3、适用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

4、政策标准: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目前:1740元/月)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

5、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实际参加就业见习的月份计算,当月见习15

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可按整月发放。

6、办理程序:每月20日-22日,见习单位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见习惠赣”等渠道进入“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进行网上办理,如实准确填写就业见习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信息,按月进行线上申报。

7、申报材料:《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见习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见习协议》、《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单位发放银行流水》、《综合保险保单和发票》。

8、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C18,人力资源股:3668905。


(四)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1、政策内容: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脱贫劳动力,按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2、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第十三条

3、适用对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4、政策标准:每人补贴1000元。

5、补贴期限: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6、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经初审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申报材料:《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类别证明材料》、《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银行流水或参保凭证》、工资发放凭证

8、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C18,人力资源股:3668905。

(五)稳岗返还

1.文件依据:(赣人社字2017〕129号)。

2.适用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者上年度的裁员率低于政策规定的失业率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3.政策标准:每年稳岗返还比例及裁员率按照省市年度下达的规定标准执行。

4.办理流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从江西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获取、打印符合条件参保企业缴费信息明细,无需企业主动申请,公示期满后返还资金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5.注意事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在政策范围内。

6.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C16,失业保险股:3668907

(六)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1.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78号)、《关于做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就办字20234号)

2.政策标准: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3.工业园区企业吸纳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申请条件:

1企业招用的是就业困难人员需在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享受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必须是小微企业或家庭服务业企业;

3工业园区企业需吸纳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

4.申报材料或方式:

1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电子版和签章版);

2企业与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5.办理方式将材料交给政务服务中心或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6.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申报时间集中在6月中旬及12月中旬申报。

7.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8.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C16,失业保险股:3668907


(七)小微企业贷款

1.政策对象

①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身份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注: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2.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文件》(赣财规〔2024〕7 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

4.政策期限: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 2 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5.贴息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400万元以内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的贷款利率上限范围一年期LPR+150BP,财政部门承担贷款实际利率50%,4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的贷款按照400万元以内贴息政策的50%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湖府字〔2019〕53号)。

6.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12个月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记录及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2个月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一年内新注册的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可全部列入当年新招用人员,无需提供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申请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担保全贴息贷款,法定代表人或占股30%以上股东还需提供以下一类证明,并填写提交创业项目申请表

Ⅰ.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II.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Ⅲ.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Ⅳ.设区市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证明

V.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表彰)证明

注: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办理程序:

窗口申请:在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一楼人社综窗、湖口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线上申请: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


(八)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政策内容: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下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

2.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文)第三章

3.适用对象:

岗前培训: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技师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4.政策标准:

参加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等。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实际安排,培训总时间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且取得中级(四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培养层次、产业工种的不同,每人每年不低于 4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延长到3年。

5.办理程序: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开班前由企业提前10个工作日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服务专栏,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由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

企业技师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6.申报材料: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课程安排表、授课老师资质、学员花名册、培训学员身份相关证明。

7、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 C19,培训股:0972-3668908。

(九)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1.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

2.适用对象:对入驻在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

3.政策标准: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4.政策期限: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申报材料: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人员身份复印件、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等。

6.办理程序: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7、咨询途径: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三楼 C19,培训股:0972-3668908。


(十)专业技术人才政策

1.事项名称:降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门槛

2.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

3.政策标准:对工作年限较长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适度降低学历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可降低至大专学历。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职称时,对年度考核材料不作硬性要求。

4.扶持类型:政策支持

5.办理对象: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6.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7.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8.主管部门: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责任部门:湖口县人社局专技股

10.咨询方式:0792-3660971

11.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12.申报条件:

(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2)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3.申报材料:

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系统填报

办理流程:

(1)个人申报

(2)各级职称部门资格审查

(3)评委会评审或认定

(4)通过发证

线下办理地址:湖口县海正北路人社局3楼专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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