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环保督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05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5-05-14 17:00 责任编辑: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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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条例规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包括四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党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单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条例规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包括四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党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省属企业等。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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