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范围内所有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重点包括:
(一)无证无照从事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活动;
(二)非法改装车辆(含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销售;
(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
(四)在物业小区、城乡结合部、国省道、高速公路、水路航道、施工工地、物流基地、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等区域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
(五)成品油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超限,或通过危化运输车辆分装等方式非法销售成品油;
(六)其他涉及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违法线索。对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及时依法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92-12315
望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特此通告。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口县公安局
湖口县应急管理局
湖口县交通运输局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湖口分局
湖口县商务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