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减税降费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110

我省又一项关税调整建议被采纳

发布日期: 2025-01-04 16:00 责任编辑:网站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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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的《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告》,2024年我省向上提出的新增“锂辉石”税目的建议被采纳,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在进出口贸易中,税目被称为商品的“身份证”。之前我国未对锂辉石设置单独税目,归入“2530.9099(其他)”项下,不仅影响到企业通关效率,还影响到外贸数据统计。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省财政厅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向财政部提出政策建议。2024年8月,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相关司局专程赴我省开展调研指导。

此次“锂辉石”单独列目,不仅有利于简化企业进口通关效率,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锂电新能源企业发展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除新增“锂辉石”税目外,2023年我省提出的新增“DD油”税目、将“DD油”进口税率下调为10%等2条关税调整建议也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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