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
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交警总队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部署要求 ,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精准排查突出安全隐患、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我局研究制定了《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经报部领导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问题 ,及时报我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3年 7月7 日
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 2023行动部署要求 ,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结 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 ,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以下情形的 ,应作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其中属于 公安交管部门职责的 ,要认真落实整改 ,不属于公安交管部门职 责的 ,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积极推动隐患整改。
一、“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在营运过程中存在超员 20%以上、超速 50%以上、超限超载100%以上、严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 8小时以上 ,期间休息时间不到 20分钟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
二、面包车超员载客、驾乘人员超过10人 ,三(四 )轮车、轻型货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超过10人的 ;
三、近三年内发生 2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 6起以上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且事故原因与道路隐患有关的路段(普通公路 500米为区间、高速公路1000米为区间 );
四、近三年内受浓雾、雨雪、低温冰冻天气影响 ,导致 5车以上多车相撞致人伤亡交通事故的路段 ;
五、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 ,
发生过与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有关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
六、矿山、钢铁、水泥、砂石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存在长期违规装载、放任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出厂(场)上路 ,以及因此导致亡人交通事故情形的 ;
七、“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车载动态监控系统 ,所属企业未及时发现纠正的 ;
八、客货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问题突出 ,依据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办法被判定为高风险企业的 ;
九、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 ,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 ,未报经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直辖市辖区范围内的应报直辖市人民政府)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
十、机动车检验机构对于“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出具虚假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