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全力维护我县火灾形势稳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近期对湖口县海正明珠住宅小区(江西隆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如下火灾隐患 (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依法认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且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特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对湖口县海正明珠住宅小区(江西隆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特此请示
湖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