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案件类型:重大隐患处罚案例
案件名称:山东恒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3年6月9日,湖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山东恒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作业人员王某、姬某、梅某等7人正在进行登高作业,经查证作业人员王某、姬某、梅某等7人没有取得登高作业资格证从事登高作业。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湖口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目前隐患已整改到位,罚款已缴纳到位。
案例二:
案件类型:重大隐患处罚案例
案件名称:江西华东船业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器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班的值班室案
基本案情:2023年8月4日,湖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江西华东船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江西华东船业有限公司喷漆房可燃气体报警仪未接至24h有人值班的值班室,且报警仪电源已关闭。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 《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八条第六、七款,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的规定,依据 《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口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目前隐患已整改到位,罚款已缴纳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