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九江市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九住建字(2024〕42号文件规定,申请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能证明符合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的相关材料。
3.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安全评价报告。
5.供用气合同或供气协议,并提供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6.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7.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和保障供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包括办公、经营、备用、配送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8.专业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安全管理制度。
10.企业经营方案。
11.全链条信息化系统证明材料。
12.与燃气用户数量相适应的场站设施设备、交通工具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13.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14.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还应当提供与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签订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15.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