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0163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如何申办?

发布日期: 2023-08-24 21:36 责任编辑:王工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事项)办理流程:

1.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2.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后,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不少于7天公示。经评议认定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接收到村(居)民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复核和审批,最终的救助对象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足额发放到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