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
(1)生育医疗费用自参保缴费30日后可享受待遇。
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2)江西省范围内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政策缴费状态,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