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规政策对烈属待遇等权益有明确规定,对享受待遇的烈属也有严格限定。烈士证明书由烈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烈士及其亲属中一人持证。在换发烈士证过程中,如无符合持证条件的烈士亲属,将不再发放烈士证,原发放的烈士证可由烈士其他后代传承、保管,留作纪念,但持证人作为烈属所享受的抚恤待遇等不能由持证人后代继承。
- 信息类别: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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