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具体实践。湖口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引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编制《湖口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擦亮自然生态“底色”,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成色”。
- 信息类别: 县生态环境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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