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县司法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096

申请办理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25-08-18 16:46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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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包含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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