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双方都不是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二是:一方或双方均为江西省户籍的当事人,按照现行规定提交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江西省内任意一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实施“省内通办”。
- 信息类别: 县民政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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