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第六条要求,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满足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要求。对于只有牵引车或者只有挂车的申请者,凡是满足申请条件的,均可办理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有关客运及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请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内有关要求执行。
- 信息类别: 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1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