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三分建、七分养,通过良好的管养,维持路况水平,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交通公路部门每年开展路况评定工作,并逐年提高自动化检测比率,以更精准的数据为公路养护提供依据。
农村公路管养按照“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的原则,分级负责各自所辖路段的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工作。如果公路出现严重损坏,可由乡村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公路大中修项目计划,《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1号)自2022年起,落实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按“县道每年每公里1.5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0.7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0.2万元”标准安排,每年公路养护工程的比例不低于管养总里程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