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即可办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本表);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信息类别: 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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