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县城管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097

请问当前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重点有哪些?《条例》针对这些方面作出了哪些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 2024-05-13 10:55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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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分城镇和农村2大区域;需要明确分类标准、责任体系、法律责任3块内容;流程上有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4个环节;历经了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5个阶段,《条例》对这些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条例》采用了国家四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对城镇和农村垃圾管理作了区分和统筹。这是我省生活垃圾管理的基础,所有工作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

二是建立了全链条管理责任人制度。《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责任人是谁,他们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三是规范了规划建设管理要求。《条例》要求编制专项规划,统筹设施布局,并要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起来。要求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四是设定了处罚条款。《条例》在坚持“教育为先,教惩并重”的原则上,重点对生活垃圾投放人、管理责任人、运输和处理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和管理措施,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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