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准入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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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始终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清理等举措,推动审查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已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第三方参与”的审查工作体系,有效遏制了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二、清理工作具体情况
(一)清理范围
2024年7月,江西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96件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评估,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5类23项审查标准进行专项审查,共排查出我县9份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反馈我县。
(二)清理结果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25年3月10日印发《关于落实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相关单位对上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9份文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上述9份文件已清理完成,各起草单位已按照程序废止相关文件。
(三)清理成效
以第三方评估反馈整改工作为契机,我局对我县2021年至2024年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清理,排查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45份。已提示各起草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开展二次审查,核查是否存在限制市场准入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等问题。对于复核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由各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起草单位初审责任。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实行“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各起草单位在政策起草阶段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于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应及时补审。
(二)健全重大政策会同审查机制。实行“双审双签”制度,对于拟由县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大政策措施,由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行“未经初审不接收、未过会审不上会”的刚性约束。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