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布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十二批)

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二十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01

瑞昌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规避公开招标案

在瑞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瑞昌市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改造项目招标中,项目业主单位瑞昌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不适合使用以工代赈模式发包的项目,以“以工代赈”名义,规避公开招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之规定。

2026年4月,瑞昌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瑞昌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6万元。

02
修水县第三水厂综合楼项目转包挂靠案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修水县第三水厂综合楼项目施工中,派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长期未在实名制平台考勤,且经常性停工状态,存在转包挂靠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修水县住建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包挂靠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24万元,罚款人民币6.56万元。

03
江西省沃兴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润沛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在武宁县中医院感染大楼配套大肺功能检测仪项目招标中,江西省沃兴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润沛科技有限公司机器码相同,涉嫌串通投标。经武宁县财政局查明,确认两家公司串通投标。

2026年7月,武宁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江西省财政部门不予、减轻、从轻和从重行政处罚适用规则》之规定,对江西省沃兴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831.05元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年;对江西润沛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831.05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本案例公布旨在提升招标投标领域整治质效,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不作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