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布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十九批)

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十九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01

浙江铭园建设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浙江铭园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庐山市典型湿地蓼花池水质及水生态功能提升二期项目”投标过程中,与其他六家相关公司存在相关串通投标报价行为,最终浙江铭园建设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经立案调查,确认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庐山市公安局已对实施串通投标的犯罪嫌疑人汤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5年11月,庐山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十五部分【裁量基准】第2点之规定,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七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115.15万元;同时取消中标单位浙江铭园建设有限公司1年半内参与庐山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02
江西顺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转包案

江西顺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九江市濂溪区第一小学改建项目过程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参与现场管理,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存在转包行为。同时江西顺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组织串通投标,2026年4月5日,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分局对江西顺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案立案侦查,对涉案两人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违法所得45万元人民币。

2026年4月,濂溪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江西顺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转包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39万元。



03
湖南省御铂建设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2026年3月,都昌县水利局在都昌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4标段招标监管过程中发现湖南省御铂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2026年4月,都昌县水利局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没收该公司投标保证金22万元人民币,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及负责此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共处以罚款人民币5.2万元。



04
湖南华泰泓湘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九江市公安局柴桑分局侦查发现湖南华泰泓湘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柴桑区农村公路及智慧交通建设江洲至新洲道路项目的投标过程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经立案调查,确认湖南道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串通投标的事实,对该公司江西区域负责人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冻结涉案财产42万元人民币。

2026年4月,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有关规定,对湖南华泰泓湘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韦某、江西区域负责人张某共处罚款人民币8.09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