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违规增设共享单车企业准入条件

所属地区:四川省德阳市

案例来源:国家通报案例

具体内容:2023年5月,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德阳市罗江区关于接受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投放企业报名的公告》及相关变更公告,计划遴选两家企业在当地投放运营共享单车,并设置“在罗江注册全资运营子公司并在罗江缴纳相关税费”“在罗江设立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准入条件。相关行为强制在本地设立子公司、违规增设准入条件等,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

处理情况:完成整改。2023年7月,德阳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领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德阳市罗江区发展改革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自查,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3年7月31日,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废止德阳市罗江区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投放项目的公告》。整改后,先后有两家运营企业进入罗江区,投放车辆12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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