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口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湖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湖口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进湖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保障切实提高
(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难点问题。每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报告均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专门列出一个章节进行报告。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法治民政建设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二)明确年度任务。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印发了《湖口县2020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湖口县民政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并明确责任股室和有关落实机制,切实加强法治民政建设。
二、依法履行职责,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效能提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2020年全面推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00元以下临时救助授权乡镇直接审批,极大提升了行政效率,方便了群众。全年共计救助79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1.1万元。出台了《湖口县低保对象延期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对6户8人实施延退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法对民政服务机构(尤其是养老机构)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2020年通过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目标。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宣传活动,坚决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社会救助条款内容,积极对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三)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西天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由专职律师为我局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全年开展服务10余次。
三、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持续完善
(一)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出台了《湖口县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2020年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抽查6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实地检查,均合格。相关情况均通过中国湖口网进行了公布。完善了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基准裁量权标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提高民政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要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开展了1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民政领域重点信息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老年人补贴、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全部公示到中国湖口网民政局专栏,打造“阳光民政”。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设立了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每次开展行政执法均由行政执法监督员随同参加,携带行政执法记录仪,积极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今年共计行政应诉3起。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今年备案了1件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湖口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凡是局党组和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局办公室负责合法性审核。
四、深化改革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好转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了2项“一次不跑”政务事项和14项“只跑一次”政务事项,荣获2019年度全县“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完成了民政政务事项清单编制并全部发布到江西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改革,取消了14项证明。湖口县居民在“赣服通”可以查看本人电子结婚(离婚)证。落实电子证照在办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时的具体应用,办理结婚登记出具电子身份证一样可以办理。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实现了监管事项清单与局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监管事项清单相统一,积极登录“互联网+监管”系统,次数全县第三。积极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汇聚监管数据100余条。
(二)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按时报送了清理情况。全面开放了养老市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将县民政局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至下级实施,目前授权乡镇实施政务事项5项。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前我县实际收取会费的只有5 家社会组织,协会收费标准都已在会员大会上通过,符合协会章程。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了100%。配合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数据1万余条,为建设“信用湖口”贡献民政力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按照县司法局《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涉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梳理未发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中有与民法典冲突的文件。
五、增强普法实效,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按照《全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湖普法办字〔2020〕2号)要求,认真对照《县直单位“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评估细则》开展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材料。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积极开展了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了法律顾问到双钟镇柘机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宣讲活动,大力普及民政法规政策。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
(二)营造全民学法良好氛围。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了2次法治建设讲座,专题学习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专题考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考试和每月的江西省百万网名学法律专题考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信访局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民政领域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疫情期间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援助。涉及法律的沟通咨询局法律顾问或转接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按照要求我局共包案1个,主要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群体的维稳工作。本年度,县委信访局通过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转送1件信访件,已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按照《关于统一规范我县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筹备成立1家民政综合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湖口县民政局
202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