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近日,湖口县人大常委会就《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慧菊,副县长周党号参加检查并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在东投状元府小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处置中心、城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条例》执行情况,并重点检查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操作及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总体来看,湖口县通过完善设施配套、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初步构建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座谈会上,检查组指出,《条例》的贯彻执行不仅是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质效,深刻认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倡导“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保观念,将《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强化问题导向,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全县生活垃圾管理客观实际,完善设施配套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推动各行业领域垃圾治理工作落细落实。要继续加强对湖口县环卫服务企业的监管和考核,从制度建设、作业方式、督导考核、队伍管理等多方面,拧紧环卫保洁管理全“链条”,修订业务操作标准和作业细则,不断创新机制,建立常态长效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的频率,合理增设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督促村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巡查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要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多级联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激发调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民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吴赣鑫 湖口县融媒体中心 周舒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