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砂湾园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流泗镇棠山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 所在图幅:涉及H50G053039幅图。
(二) 涉及流泗镇棠山村2、3组。具体四至附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 土地面积:约14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工业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1月22日-1月23日,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 由湖口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一)拟征地范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10日。 ( 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
特此公告。
附件: 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流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益军13517028680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