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土地和房屋征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616

湖口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5:45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因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湖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71号),拟征收双钟镇柘矶社区柘矶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 所在图幅:涉及H50H108072幅图。

(二) 涉及双钟镇柘矶社区柘矶村。该地段位于江西江新造船厂柘矶自然村南冲凹地段处。具体四至:东以公益林为界;南以公益林为界为界;西以公益林为界;北以江西江新造船厂用地红线为界。(具体见征地红线图,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 土地面积:约30亩(最终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规划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

江西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绿色船舶数智化转型升级及资源循环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1月19日-1月20日,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湖口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6日。 ( 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

特此公告。

附件: 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双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大玮18779262269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附件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