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相关内容:“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批前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新建湖口大垅综合加能站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彩色总平图

鸟瞰图
2、具体内容: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新建湖口大垅综合加能站项目位于湖口县大垅乡集镇,总用地面积5199.3㎡,用地性质为商服,该项目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容积率0.188,建筑密度13.95%,绿地率30.1%。
本站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总建筑面积975.75㎡,总计容面积975.75㎡。用地红线内设有8个机动车停车位,3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配套设施公厕结合站房布置,设在一层。
其中站房和辅房为原有建设用地上的现有建筑,此次对站房与辅房进行利旧改造,新建加油罩棚。站房建筑面积为178.70㎡(同计容),辅房建筑面积为576.64㎡(同计容),罩棚建筑面积为220.41㎡(同计容)。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
设计单位: 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口县大垅乡集镇
公示时间:2026年 4 月 7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湖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2-6322030
注:1.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携带身份证或个人证明资料到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映,反映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 该效果图仅为示意性效果图,不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 规划设计方案以最终批复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