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相关内容:“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批前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口县高新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增配电房)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彩色总平图(包含经济技术指标)

鸟瞰图
具体内容:湖口县高新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增配电房)位于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曹伯彰湾东南侧),总用地面积23281.41㎡,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容积率2.35,建筑密度33.8%、绿地率19.5%。总建筑面积81.25㎡,总计容面积81.25㎡。其中新增S1配电房建筑面积为81.25㎡(同计容)。
建设单位:江西省湖口县金砂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曹伯彰湾东南侧)
公示时间:2026年 1 月 8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湖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2-6322030
注:1.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携带身份证或个人证明资料到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映,反映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 该效果图仅为示意性效果图,不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 规划设计方案以最终批复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