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相关内容:“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批前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彩色总平图

鸟瞰图

具体内容: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位于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入园大道东侧、五星纸业一期以南,此次报建用地面积为252760.94㎡,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此次报建为局部分批建设,容积率0.3,建筑系数9.27%,绿地率15.93%。总建筑面积23423.12㎡,总计容面积75348.41㎡。
其中制浆车间建筑面积为15089.88㎡,计容面积为24103.4㎡,碱回收车间除氯钾系统风机房建筑面积为223.1㎡,计容面积为446.2㎡,碱回收车间石灰回收工段窑头厂房建筑面积为4961.43㎡,计容面积为7608.58㎡,碱回收车间苟化工段配电楼建筑面积为2588.46㎡,计容面积为2588.46㎡,消防站建筑面积为560.25㎡,计容面积560.25㎡,制浆车间构筑物计容面积为8981.75㎡,碱回收车间蒸发工段构筑物计容面积为14616.48㎡,循环冷却水站计容面积为13785.43㎡,厂区管廊计容面积为2657.86㎡。
建设单位: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入园大道东侧、五星纸业一期以南
公示时间:2025年 9 月 18 日—— 2025年 9 月 26 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湖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2-6322030
注:1.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携带身份证或个人证明资料到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映,反映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3. 该效果图仅为示意性效果图,不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