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设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2-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547

《湖口县台山片区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 2024-12-03 10:50 责任编辑:湖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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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台山片区详细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获得县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布。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湖口县中心城区台山片区,规划区位于已批复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总规划面积约9.29km²。规划范围西起湖口县黄冈实验学校,东至海张路,南跨铜九铁路,北抵凤鸣园。

二、规划传导

1、“三线”及“四线”管控

“三线”:本次规划范围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928.59 ha。规划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

“四线”:上位规划确定的“四线”内容包括15处绿线,面积约22.17ha;0处蓝线;8处黄线,面积约11.34ha。本次规划已落实上述控制内容,同时增加了部分“四线”强制性内容,控制方式为实线。

2、三大设施规划布局

1)公共服务设施

1) 文化设施

上位规划:台山片区建设文化宫1处,配套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若干。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在台山02编制单元规划新增一处文化设施用地,并根据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要求,在台山01编制单元和台山02编制单元配套建设文化设施。

2) 教育设施

上位规划:规划新建小学和高中各一处。

专项规划:规划在台山片区新增3所小学,分别为24班、48班、48班。规划新增中学1处,高中2处。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在三个单元各规划新建小学1处,均为24班。专项规划新增中学已建设完成。在台山03编制单元新增高中1处。

3) 体育设施

上位规划:规划区推动体育设施和文化活动设施的共建共享,结合公园绿地、滨水空间等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建设服务功能。

本次规划:规划扩建在台山03编制单元的体育设施,扩建后面积8.65公顷。

4) 医疗卫生设施

上位规划: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湖口县人民医院,扩建健民医院。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在台山02编制单元规划建设湖口县人民医院,面积7.74公顷,同时扩建健民医院,为未来医养结合预留空间。

5) 社会福利

上位规划:无。

本次规划:本次规划新增社会福利用地一处,面积约0.93ha。同时点位控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公用设施规划

1) 给水工程

上位规划: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以长江、鄱阳湖地表水为主水源,以小岭涧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现状保留2座水厂。

本次规划:采用统一供水系统,合理设施连接管使给水管网形成环状。规划在湖口中学南侧新增给水泵站,保障片区用水供给。

2) 雨水工程

上位规划:中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和各类工程措施净化初期雨水污染。内涝防治标准为能有效应对20 年一遇的暴雨。要求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本次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雨水通过雨水管渠收集排放。

3) 污水工程

上位规划:中心城区保留现状3座污水并扩建现状3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总处理规模为9.5万立方米/日。

本次规划:未涉及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划分四个排水分区,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洋港污水处理厂和湖口县污水处理厂。

4) 电力工程

上位规划:规划供电电网形成由220千伏高压送电、110 千伏高压配电、10 千伏中压配电、380/220伏低压配电的供电体系,规划22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应达到1.8-2.0,11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应达到2.2-2.5。

本次规划:保留规划区内海山220kv变,保障片区内用地需求。

5) 消防工程规划

上位规划:在县城建设一处消防指挥中心,布局在湖口县公安消防大队内。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扩建三里大道消防站,与特勤消防站共同保障规划区消防安全

3)道路与交通设施

上位规划:构建“四横六纵” 城市道路网系统。“四横”指台山大道、石钟山大道、沿江大道、站前路;“六纵”指三里大道、海正路、桃源路、通站大道、金砂湾南大道、银砂湾入园大道。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的内容,打通断头路,提升片区通行效率。扩建现状火车站。

三、发展定位

规划定位为湖口县集行政中心、商业中心以及综合居住中心于一体,以行政、居住、康养、文娱、商贸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服务主城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三片、两廊四心”的空间结构。“两轴”:指沿台山大道、石钟山大道两条城市功能发展轴,串联城市主要的商业、行政、文化、居住、研发功能,是城市发展的核心中轴和展示界面;“三片”:指三里综合居住组团、台山综合居住组团、高铁综合居住组团三大综合居住新区,协同石钟山老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城单元,形成组团联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的群组结构;“两廊”:指沿海正路、文体东路两条通山贯城的南北向景观绿廊,塑造片区的魅力生态骨架和观山视廊;“四心”:指老城商业中心、行政文化中心、科创研发中心、高铁商务中心四个核心功能节点,通过聚心塑城来推动台山片区能级活力提升。

五、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用地928.59ha,其中居住用地384.61h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7.92ha,商业服务设施用地66.41ha,工矿用地7.45ha,仓储用地21.61ha,交通运输用地185ha,公用设施用地9.99ha,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9.76ha,陆地水域5.84公顷。具体各项规划用地安排如下:

(1) 居住用地

规划共安排居住用地384.61ha,占总用地41.42%。结合现状社区界限,规划形成8处居住社区中心。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77.92ha,占总用地19.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为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和机关团体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保留现有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约28.51ha。

文化设施用地:在台山02编制单元规划新增1处文化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总面积约4.70ha。

教育用地:规划教育用地80.84ha,规划新增4处教育用地,扩建3处教育用地。

体育用地:规划扩建现状文化体育中心,规划体育用地总面积8.65ha。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县人民医院,扩建现有健民医院,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12.41ha,同时结合社区管理用房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站。

社会福利用地:规划社会福利用地总面积6.92ha。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商业设施,新增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台山03编制单元,另结合社区生活圈安排部分商业。规划安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66.41ha,占总用地7.15%。

(4) 工矿用地

工矿用地为现状保留用地,工矿用地7.45ha,占总用地0.80%。

(5) 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为现状保留用地,仓储用地21.61ha,占总用地2.33%。

(6) 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有社会停车场14处。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85.00ha,占总用地19.92%,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166.15ha,交通场站用地13.58ha。

(7) 公用设施用地

保留现状供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通信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公用设施总占地约9.99ha,占总用地1.08%。

(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保留台山公园、凤鸣园、石钟公园、文体公园等现状已有公园,并按生活圈设置不同规模的公共开敞空间。规划共安排绿地及广场用地69.76ha,占总用地7.51%。

六、综合交通规划

1、道路系统

规划形成“四横、六纵”的主次干路网骨架。

“四横”:台山大道与牛湖公路、石钟山大道、文体南路、站前大道;

“六纵”:三里大道与景湖路、海正路、盛源路、桃源路与科技大道、文体东路、通站大道与站前路。

2、静态交通

对外交通场站两处,分别为湖口汽车站和湖口火车站。湖口汽车站位于景湖路与铁路重叠处的东北角,占地面积约2.99公顷;湖口火车站位于站前路南端,占地面积约3.22公顷。

规划区共安排社会停车场14处,总占地面积约5.36公顷。居住区和其他各类用地配建停车场按规范规定配套。

七、社区生活圈规划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以及现状社区管理界限,共划定2个15分钟生活圈,4个十分钟,9个5分钟生活圈。

八、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排涝规划

规划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防洪标准30年一遇,要求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

2、抗震规划

规划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水电通信设施、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以及人流活动比较密集的高层商业商务建筑要提高1度设防。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应急避难场地的疏散半径在1000m左右为宜,规划应急避难场地33处。

3、消防规划

保留现状特勤消防站,扩建三里大道消防站。

九、四线控制

1、绿线控制

绿线为实线控制,实线控制是刚性控制,主要控制综合公园、环湖、沿路绿地,规划以塑造高质量环境为标准实行严格的控制,实线控制绿线总面积约26.45ha。

2、黄线控制

本规划所称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规划所含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变电站、消防站、排水泵站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本次规划范围共实线控制黄线面积约15.36ha。

3、蓝线控制

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称为蓝线。水体保护蓝线中对内部主要湖泊控制线实行实线控制,本次规划未控制蓝线。

4、紫线控制

紫线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次规划范围内无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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