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相关内容:“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批前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二期宿舍区)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总平图

鸟瞰图

具体内容: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二期宿舍区)项目位于湖口县银砂湾园区,总用地面积79292.98㎡,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0.16,建筑密度3.7%,绿地率1.26%。总建筑面积13421.9㎡,总计容面积12547.39㎡,不计容面积1178.6㎡。
G栋员工值班宿舍建筑面积为4706.34㎡,计容面积4117.04㎡,不计容面积589.3㎡,H栋员工值班宿舍建筑面积4706.34㎡,计容面积4117.04㎡,不计容面积589.3㎡,I栋建筑面积4009.22㎡,计容面积4313.31㎡。
建设单位: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口县银砂湾园区
公示时间:2025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湖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2-6322030
注:1.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携带身份证或个人证明资料到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映,反映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