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定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办法,制定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标准规范,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三)、承办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四)、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总管理和归档;
(五)、参与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协同有关部门调处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工作;
(六)、负责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及更新、管理、维护、统计、汇总工作;
(七)、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拆,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社会查询服务;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预审股、初始登记股、变更登记股、抵押登记股。
本单位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其他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人员0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总计205.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205.07万元,比上年减少23.51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养老等社会保险经费指标不足暂由上级主管部门代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05.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总计205.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5.07万元,比上年减少23.51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养老等社会保险经费指标不足暂由上级主管部门代付;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预算收支平衡。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59.21万元,占77.64%;项目支出45.86万元,占22.3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67.23万元,决算数2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4%。其中:
(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67.23万元,决算数2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收费收入奖补预算不准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7.89万元,比上年减少56.64万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部分工资福利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3万元,比上年减少12.89万元,下降60.46%,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54万元,增长114.07%,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0.9万元,决算数0.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2.22%;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79.3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原因:公车制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公车制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原因:单位公车制度改革,无公务用车。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单位公车制度改革,无公务用车。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9万元,决算数0.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2.22%,主要原因:本年度县外单位调研、学习等接待。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79.35%,主要原因: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累计接待35人次,主要是:本年度县外单位调研、学习等接待。
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外事接待。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外事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无其他用车。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8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0 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收费返还”“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收入奖补”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四)政府采购: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管理办法进行招标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项目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确定,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