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010

关于取消公租房动态核查120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4-08-22 15:02 责任编辑:湖口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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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湖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府办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县住房保障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经动态核查公租房小区共有120户承租对象因住房面积超标、欠缴租金等原因,已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对此,县住房保障中心决定对该120户承租家庭在系统内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下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要求限期腾退。

如有异议,请承租户于2024年8月27日前与县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未联系或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承租户,县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法收回公租房,并重新纳入摇号分配房源范围。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强化定期核查,确保覆盖所有住房保障对象,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家庭及时整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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