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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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2-10-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1215

湖口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2-10-14 09:24 责任编辑:网站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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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2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为全力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全面推动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根据《湖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领域“五个全覆盖”,县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突出思想引领,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长效长治,全力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做出应有贡献,为“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为建设综合实力更加雄厚、开放地位更加突出、城市魅力更加彰显、生态环境更加美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九江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检查执法、教育培训、隐患整治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执法检查标准规范,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围绕“坚决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九江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的“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降幅16%以上”控制指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攻坚。严格落实《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等有关要求,充分运用制度力量和科技手段,督促企业狠抓辨识、公告、方案、交底、检查、验收等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确保风险隐患发现早、控得牢、管得到。全面梳理三年行动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充分运用“十查”方法,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清单,跟踪督查整改到位,暂时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提升攻坚。全面复盘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岁末年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持续盯紧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严厉打击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坚决制止,重拳出击。

(四)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攻坚。继续推动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和“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两个平台为支撑,通过政企互动对建设、施工、监理、检测企业诚信行为实施动态管理,有效弥补传统方法和技术在监管中的缺陷,实现全方位实时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的转变,提高监管效能。

(五)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攻坚。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针对建筑施工领域高坠、坍塌、物体打击事故频发多发特点,开展防高坠、防坍塌、防物体打击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六)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攻坚。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水平,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和交流活动,以示范样板为抓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和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七)实施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规范“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升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大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安全生产班组长和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强化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每日班前安全教育、安全小喇叭等形式,提升广大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八)实施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的解读宣传,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提升宣传质效。

(九)实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攻坚。强化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贯彻落实,全面总结三年行动以来典型做法,研究制定《九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着力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推进长治长效。

(十)实施安全生产能力提升攻坚。开展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学、训、练、考”的行动路径,以个人自学、交流研讨、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抽查考试、竞赛评比等方式,提升监管人员、项目管理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指导督促企业组织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外协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深刻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标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岗位涉及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处置方案、“八问”假设工作法、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而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十一)实施监管责任攻坚提升攻坚。开展监管责任提升工作,明确监管名单,按照监管名单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服务,各地要派出监管干部两人一组,“驻点”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服务,做到“包专题宣讲,包精神传达,包政策法规讲解,包指导服务,包监督提醒,包督促检查,包调查分析,包交叉互检,保目标实现”,聚焦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缺失、安全技能不足的问题,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防范能力。

(十二)实施危险作业能力提升攻坚。开展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工作,按照“学习、对照、整改、完善、自评、检查、评估”的工作步骤,做到对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工作“高度重视、高度紧张”,开展危险作业前,对安全风险“周密辨识”,开展危险作业时“严格审批”,对作业现场“严密监护”,在推进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工作过程中落实“必培训、必检查、必处罚、必约谈”要求,从行为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十大危险作业能力。

(十三)实施事故防范能力提升攻坚。对近三年来建筑施工领域所有事故案例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成案例汇编,分送到建筑施工领域所有企业。倒查典型事故案例,查清楚一批责任,关停一批企业,处理一批主体对象,做到“主体、主查、主责”。

五、工作步骤

从2022年5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5月30日前)。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年工作情况,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巩固提升”攻坚战任务及责任单位、时间表,科学部署推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动员部署会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

(二)实施攻坚(2022年6月1日至9月底)。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强化攻坚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突破等方式,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报县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2022年10月至12月)。各成员单位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的项目,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督促指导,尤其要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督导力度,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务必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深刻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至今的整治成效,分析研判仍然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根源,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到人,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到位不留后患。要在理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限,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三)切实强化督导推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推动,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做到要求一致、标准一致、步调一致,多措并举,高质高效完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四)切实营造攻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要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附件:2022年建筑施工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建筑施工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目标任务

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整治措施

完成

时限

进展情况

1

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1.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2.各地组织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2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厉查处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审批手续,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分包、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典型案例曝光机制,持续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3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对承建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

1.督促项目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督促项目以《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见》为依托,全面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4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紧盯重点时段做好安全防范,开展隐患排查,深入各地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督查检查。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5

定期通报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每季度通报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6

督促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政府实施约谈,并挂牌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的报市政府及纪检部门。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7

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见》(九安发〔2021〕25号)文件精神,明确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1.通过提醒函等方式,推动各地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协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8

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

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开展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处罚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1.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9

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事故查处和督办机制,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市场联动惩戒

1.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查处;

2.开展专项行动,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市场联动惩戒。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10

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1.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督促项目开展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培训。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11

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

1.继续实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分项工程月报制度;

2.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危大工程的监管责任;3.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危大工程情况进行督查。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12

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

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长期坚持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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