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7-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696

湖口县住建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7-18 14:37 责任编辑:湖口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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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市委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工作要求和县委“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旅活县、实干兴县”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拼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着力增活力、稳预期、防风险,深入开展“三大攻坚行动”和项目大会战,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全面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速提质。

一、持续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一)着力推进城市能级全面提升。今年实施项目共78个,其中开展“服务优享”行动20个,“防灾除险”行动18个,“减污降碳”行动11个,“赓续传承”行动1个,“交通顺畅”行动6个,“风貌塑造”行动4个,“全龄友好”行动3个,“商圈营造”行动7个,“数字赋能”行动5个,“治理协调”行动3个,总投资125.57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66.2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8个,总投资约41.719亿元;新建项目67个,总投资约75.35亿元;前期谋划项目3个,总投资约8.5亿元。截至上半年完成投资约27.33亿元,约占年度计划的41.2%。竣工项目13个,竣工率27.6%。

   (二)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2024年全县围绕省市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社区更新配套建设部署,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认真按照创建美丽示范乡镇的时序节点要求,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全面落实《湖口县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在流泗镇、均桥镇、城山镇、付垅乡2023年成功创建全省美丽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流芳乡、武山镇、张青乡、舜德乡等第二批省级示范类乡镇创建及大垅乡、凰村镇、马影镇等提升类乡镇常态化创建。对照美丽乡镇建设要求,计划实施一批“强功能、补短板”的建设项目,推动“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严把项目建设安全关、质量关,扎实开展乡镇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8个示范类乡镇3个提升类乡镇的创建目标。

   (三)加强城镇发展服务

1.持续做好市政建设工作,提升城镇生活宜居水平。一是按照《湖口县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推动我县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和中心城区水系环境再上台阶,实现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前在建项目有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和湖口县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及管网配套市政设施提升项目,总投资4.8亿。新建市政道路污水管网长度7km,对现有市政污水管清淤堵漏改总长度54km。二是2024年上半年我局共实施零星工程项目36个,截至目前修补人行道约2357m,修补沥青道路约8673m,疏通下水道约2.1km,修复破损下水道约630m,更换破损井盖126座,清理垃圾532余处。共排查管网排查及清淤2634m,疏通雨水篦约272个,管网修复约110m,维修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排涝站1座。

2.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村镇建设品质提升。一是持续推动乡镇集镇污水治理,在全市率先实现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第三方运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出水水质一周一检测,每季度进行抽查;对运营情况进行一月一报告,每季度进行督查,落实建制镇污水设施管理台账周报告制度,有效保障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二是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前瞻性策划乡镇建设项目,获取专项债资金支持2.3亿元,谋划建设项目50余个,将城乡发展目标转化为一个个建设项目,细化成工程量清单,倒排工期,善作善成,为湖口县全域高质量发展作出住建应有担当作为。三是全面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去年获取全省农房风貌管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将122个村庄的“建筑风貌指引”纳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内容来协同推进,确定以现代中式、简约中式、徽派为主的建筑风格,引导农民有序建房,规范建房。按照“政府统领与尊重民意、示范创建与分类整治”相合的原则,建立联审联办制度,将农房风貌管控三项基本建设要求纳入乡镇农民建房审核程序,列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从源头实行管控。全县农房管理迈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努力打造一批精品村、精品路线,形成一批特色乡村风貌和新时代现代化村庄,为全省探索推广村庄房屋建设管控显现整体风貌特色提供借鉴与参考。

   (四)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1.快速完成莲湾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对莲湾片区建筑外立面进行提升,并结合群众需求,对原广场进行功能提升,场地扩容,增加了一老一幼活动场地;同时打通2条老汽车站停车场与莲湾小区的人行通道,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该项目已于3月初完成竣工验收。

2.稳步推进2024年旧改项目。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鄱湖大市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江新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住宅80栋、3050户,总建筑面积20.9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2200万元。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积极联系对接属地社区和居民住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规划设计,再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设计方案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与群众沟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旨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大市场旧改项目已经开工,正在进行雨污水沟槽开挖,强弱管网同步铺设,江新厂旧改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3.积极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任务2个,具体为:马家湾完整居住社区和洋港完整居住社区。前期联系设计单位深入社区,按照六大类20项要求进行仔细调研,梳理社区功能清单,补齐社区功能短板,目前两个项目已通过县规委会审议,正在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同时将莲湾完整居住社区建设项目作为湖口县完整社区试点工作上报市局。

4.持续加装既有住宅小区电梯。我县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通过审核并实施的有30台,其中国土局宿舍2台已具备运行条件,余下28台均已完成钢结构安装,但项目承建方中升乙源公司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完善后续扫尾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县人社局梳理的欠薪农民工工资名单,分期分批拨付了88.47万元,化解了农民工上访事件。同时,为妥善处理好后续项目建设,联系上海沈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已开工的30台电梯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先行对群众续建意愿强烈的电梯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续建(改造)施工图设计,并对续建(改造)电梯费用进行了估算,目前正在与相关业主进行沟通,待方案经业主同意后即可实施续建(改造)。

二、推动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五)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严格日常监管,开展不定期上门检查。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按照备案审批程序做好备案及备案撤销工作。为防范化解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印发了《房地产领域重大涉稳风险防范化解及维护社会稳定整改方案》,全力维护房地产领域社会稳定。

2.严格落实省市对商品住宅限价要求。及时做好新建商品住宅一房一价的核价工作,并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核定价格签订预售合同。

3.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为精准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印发了《建立湖口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审慎的原则下满足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需求,进一步解决楼盘资金需求的问题。

4.积极参与问题楼盘调处。桃源鑫苑160户纠纷户,其中办理不动产登记127户,9户正在与债权人协商法院解封中,24户正在在建工程抵押解除手续。金砂中心城竣工验收已完成,目前正在协调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该项目土地抵押。

   (六)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

1.发展壮大建筑业。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入统建筑企业60家,预计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4.8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总体经济运行平稳。加大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推广力度。今年上半年新增装配式项目9个(PC构件装配式建筑5个、钢结构装配式建筑4个):湖口县流泗镇养老院项目、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湖口县高新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建湖口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龙山基地配套工程项目、阳源环保贵金属精炼项目、舜德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张青冷链物流中心(农贸市场)项目、张青冷链物流中心(供销社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达60052.39m2。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验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12个,符合绿建标准项目12个,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验收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8万㎡,符合绿建标准建筑面积为7.28万㎡,占比为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光伏发电改造项目6个,总建筑面积为14.4万㎡,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14.6万千瓦。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实名制考勤设备接入、实名制通道标准化建设、实名制管理人员配备、项目及人员信息录入及采集。二是加大对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在人社局农民工工资工作专班进行值守,协助处理房建市政领域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对本地区16条拖欠账款情况进行核查,其中10家存在拖欠行为,对拖欠金额予以核对。开展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登记信息比对,共核查了33家企业。

2.营造公平竞标环境。①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程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1月7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自2023年11月7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报价承诺法评标方法。②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施工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全面实行不见面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③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共10个,累计工程造价47898.07万元,电子化招标项目的招标率为100%,共节约建设资金4787.31万元。我县非国有资金直接发包项目12项,累计工程造价17749.82万元。

   (七)进一步强化保障房管理

1.保障房“双清工作”常态化开展。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并结合全县保障房、安置房小区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信息进行了统一核查,发现:①865承租户欠缴房屋租金超六个月以上约450万元;②部分承租户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我县住房保障条件,应当清退。保障中心全体人员通过上门核查、电话和书面告知等工作程序,对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已依法强制清退,目前已清退20户;清收陈欠租金约224万元,共涉及承租户527户。③在开展“双清”工作的同时,住房保障中心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收缴租金,上半年累计收缴房屋租金约630万元,目前已完成年初制定的租金收缴目标任务。

2.积极收缴房屋租金。在开展“双清”工作的同时,住房保障中心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收缴租金,2024年1-6月收缴房屋租金约630万元,对之前廉租房承租户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房入住条件的,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由廉转公已办理40户。

3.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及公开摇号配租。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我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拟定于7月份举行,前期住房保障中心对各公租房小区积极开展上门核查,清理核实房源底数,做好房源情况登记及明细台账,同时开展对申请对象资格审查和公示程序,为顺利完成2024年公开摇号配租做好充公准备工作。

   (八)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为增强公租房的动态管理,我们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等多部门建立查询访问,审核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中心设立海山小区、石塘三期、莲湾小区、海山涧吴家东区四个房管站,房管员下沉到小区办公,对已入住公租房的承租户,开展公租房入住情况、公租房租金拖欠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楼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对公租房承租户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比对,进行日常工作的核查。

2.稳步推进小区配套设施整治。公租房小区整治提升及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24年5个公租房小区整治提升及完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已启动前期工作,整治内容:完善小区实用性功能设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外墙修复等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总概算投资约750万元,该项目计划在12月底完工。

3.扩大保障供给和多元化保障方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精神,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众的租房需求,我县2024年在湖口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申报套数为1849套,今年目标任务数736套,现已全部开工。今年2024年1-6月通过租赁补贴保障了6户共7人,发放补贴金额共2184元,目前实物配租保障4618户、9260人。

三、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八)加强小区物业监管

1.强化物管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推动部署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地下车库违规改变使用用途排查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小区建筑物内进行排查,以住宅区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为整治重点,推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摸排自查,督促违规业主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行见效,倒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升火灾预防能力。同时开展小区拆牌除网清通道专项行动,组建工作专班,由专班成员“点对点”对小区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处督办一处。

2.营造小区和谐环境。持续开展物管小区不文明行为大整治,规范业主的不文明行为,提升小区卫生环境,塑造小区文明氛围,营造更加舒适、整洁、安全的小区环境。以不文明行为大整治为抓手,深入全县各物管小区内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排查,以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和业主乱停车为整治重点,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排查物管小区各类不文明行为人,对性质恶劣的采用网上公示的方式促其整改。至今不文明行为人已报送两次,在微信公众号“湖口发布”上公示一次。

3.完善“质价相符”评价体系。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及住宅类型选取我县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6家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作为住宅物业服务价格监测点,对住宅物业服务价格进行采集、监测、分析,根据反映的我县物业服务市场价格情况,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市场,完善“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

   (九)高效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一是继续完成高新园区流泗片区2023年度棚改扫尾工作和安置房分配工作;积极配合县棚改指挥部完成湖口县2020-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石钟山片区扫尾工作;二是收取2020-2021年度办证初始资料569户,完成备案手续440户,办理不动产权证252本。三是配合凰村镇政府参与湖口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高新园区凰村片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四是配合县政府做好2023年棚户区改造资金融资事项,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筑牢质量安全生产底线

   (十)强力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各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实行宣贯解读。同步检查项目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及资料的完备情况。

强化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及日常安全监管及专项检查。2024上半年度,召开了两次全县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由被动的“事后追究”向超前的“事前预防”转变。

加强安全预警工作。建立湖口县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工作联系微信群,针对重大节庆日、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及时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发布安全预警信息余,并制定措施严格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负责制,明确各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安监员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任务分配,加强建筑安全的巡查检查工作,对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临边防护、土方坍塌、扬尘治理等重点隐患部位和环节加强了监控,半年度共开展建筑安全大检查2次,各专项检查4次。

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将扬尘整治纳入项目开工前的前置条件,对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围挡、洗轮槽设置等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开工条件审查。二是强化过程检查。重点检查扬尘整治情况,开展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实行“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难点复查”,坚持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扬尘整治措施。对易导致扬尘污染的规模项目或基坑开挖阶段的项目,组织重点抽查;对扬尘污染大、现场条件差、防尘措施不到位的难点项目,提高检查和复查频率,督促整改到位。

   (十一)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

截至2024年6月13日,我局新受监建设项目共31项,受监面积约31.0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1项,受监面积约6.85万平方米;公建项目12项,受监面积7.69万平方米;工业项目16项,受监面积约15.53万方米;装饰装修项目2个,面积0.95万米平方米,受监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备案工程18项,备案面积9.79万平方米,其中工业项目14项,备案面积约8.0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4项,备案面积约为1.74万平方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项目9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中抽查合格项目4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8项。

半年来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2次,质量安全不定期巡查、检查,共下达各类整改通知单165份,其中质量方面《单位工程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告知书》34份,安全方面《单位工程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告知书131份,建筑市场基本稳定有序,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未发现严重结构安全质量隐患,使用功能基本满足要求,常见质量安全问题治理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十二)持续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1.狠抓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我县现有燃气企业8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企业6家,成立配送中心2家。年初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调度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安全宣传。结合湖口县“消费者维权”“防灾减灾”等活动,开展燃气安全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并积极接受用户咨询,为用户排忧解难。二是强化整治部署。充分发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作用,制定出台《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扎实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专班运行。建立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由住建局牵头,抽调应急、市监、交通、公安、商务、教体等九个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组织专班成员学习全国专项整治APP,培训录入管理人员12人,执法检查人员110人,摸清企业底数,目前录入监管对象849家。

今年以来,对燃气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50家次,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4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召开安全会议5次,学习培训3次,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5份。同时联合商务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九江湖口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分别对餐饮企业、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用气培训5场。河北燕郊燃气爆炸事故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派出2个检查组,同燃气企业带队下沉一线对非居民用户开展上门安全检查,重点围绕瓶管混用、燃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使用不合格软管、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运行安全、私接私改等隐患进行摸排,全面更新完善燃气排查隐患台账,落实动态跟进管理。

2.狠抓窨井盖问题整治。

召开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会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窨井盖权属单位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窨井盖进行定期排查,对排查结果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行整改,对整改过程要留底留痕,不能立行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整改完毕。通过排查摸底,截至目前我县窨井盖设施共计5023个,其中雨水排水井盖754个,污水排水井盖506个,雨水篱子1253个;联通通讯井盖61个,电信通讯井盖106个,广电通讯井盖42个,移动通讯井盖195个;电力井盖685个,供水井盖1220个,燃气井盖201个;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窨井盖126个,已整改126个。

   (十三)持续保障城乡房屋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通过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数据共享,开展农村易致贫返贫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监测帮扶42户。督促指导村级开展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将新增监测出危房纳入改造范围,2024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户,其中脱贫户2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户、农村低保户10户、突发严重困难户4户、边缘易致贫户3户,目前已完工13户,拨付补助资金11.3万元。二是扎实开展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销号工作。共完成排查复核录入全县自建房信息80566栋,经营性自建房1989栋,排查录入率均达到100%。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共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2栋,经技术人员鉴定均为A/B等级以上房屋,隐患销号率达到100%。其它自建房经乡镇初判共存在疑似安全隐患房屋1292栋,经第三方鉴定A/B级自建房数量480栋,经专业技术人员复核无隐患39栋。鉴定为C/D级共775栋,其中已销号692栋,未销号79栋。在全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县自建房销号率由43%上升至93.73%,基本达到省市工作要求。印发《致全县自建房群众的一封信》4000余份,发动群众对住房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切实做到自建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三是推动自建房安全隐患长效常治。认真落实《江西省农村自建房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全县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员技术培训,明确监管工作重点,对自建房选址、设计、风貌等内容进行前置审核管控,合理避让自然灾害隐患点,对违法违规加层(私搭乱建)、擅自开挖地下室的行为严管细查,对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有力保障全县自建房安全工作长治久安。

    五、党建引领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四)强化基层党建基础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领导班子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出表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全面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推进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对基层党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和本领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持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按制度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与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自觉的言行准则,推动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十五)强化党建示范引领

一是开展党建引领示范机关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伍,充分激发“建设主力军”活力,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住建大讲堂”、微党课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完善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员认同感、归属感。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激励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先进、争做模范。

二是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住建行业党委和乡镇党委共同推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构建“社区党委+网格(小区)党支部+物业企业(业委会)党支部+楼棕党小组”组织体系。坚持把党组织成立在业委会之前,让业委会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下。推动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结对社区网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机关单位深入推动在职党员干部参与居住地网格化管理,单位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主动到居住地小区和社区报到,常态化组织开展“民情三访”“小区夜话”“红色物业接待日”等系列活动。

   (十六)强化机关作风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住建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梳理腐败问题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聚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城市改造更新、城市安全运行、公租房使用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严查在行业监管,特别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收受贿赂、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问题;严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问题;严查建筑工程恶意欠薪、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物业企业违规违法欺压群众及欺行霸市等问题;严查住建领域安全事故多发点存在的作风、腐败及其他责任问题。

二是深化“四风”整治。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分析通报典型案例,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入落实省委“大抓落实年”活动部署市委“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改作风、强担当、优服务、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四类违规”及酒驾醉驾、“带彩”娱乐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形式隐蔽、巧立名目的“新形象工程”问题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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