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第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按照“一个指引、六大提升”(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产业发展能级、住房保障效能、政务服务水平、安全监管能力、党建引领实效) 的工作思路,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全面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速提质。
一、提升城乡功能品质,描绘精致精美“新画卷”
以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镇建设三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提升城乡功能与品质,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一)着力推进城市能级全面提升。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今年上半年实施项目共39个,其中开展“治脏”行动2个、“治乱”行动2个、“治堵”行动8个、“功能修补”行动27个、“生态修复”行动10个、“特色彰显”行动5个、“亮化美化”行动3个、“治理创新”行动1个,总投资474373万元,完成投资180431万元。启动16个城建项目的设计,并全部完成报建工程,其中完成设计任务项目12个,4个项目正在完善规划设计方案。
(二)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2023年全县围绕省市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要求,认真按照创建美丽示范乡镇的时序节点要求,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全面落实《湖口县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结合各创建乡镇规划设计方案,突出建设重点,深入推进垃圾污水、水体清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沿街立面等专项攻坚行动,实施“乱搭乱建、违法建筑”专项拆除整治攻坚行动,开展“道乱占”“车乱开”“线乱拉”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统筹推进卫生乡镇创建,促进“环境美”。聚焦道路交通、便民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文体、旅游、审查服务、绿化照明、防灾减灾等十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镇服务功能,做到“生活美”。因地制宜,加强环境设计,塑造特色风貌,突出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留住“人文美”。经统计,2023年全县11个乡镇共计需实施美丽乡镇建设项目74个,总投资约8.2亿元。
(三)快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双钟镇集资楼及周边,涉及住宅7栋、106户,总建筑面积1.10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68万元。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积极联系对接属地社区和居民住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规划设计,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该项目已经开工,正在进行雨污水沟槽开挖,管网同步铺设。对我县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通过审核并实施的由30台,其中国土局宿舍2台已具备运行条件,余下28台均已完成钢结构安装,但项目承建方中升乙源公司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完善后续扫尾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县人社局梳理的欠薪农民工工资名单,分期分批拨付了66.9万元,化解了农民工上访事件。目前,已起草了《关于已停工的住宅加装电梯处置实施方案》为后续处置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添做大做强“新动能”
深入实施房地产和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出台《湖口县关于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缓解了市场低迷时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确保项目建设正常资金需求。
2.严格日常监管,开展不定期上门检查。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按照备案审批程序做好备案及备案撤销工作。2023年1至6月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张,面积15660.95平方米,其中住宅15382.48平方米,商业278.47平方米。
3.严格落实省市对商品住宅限价要求,及时做好新建商品住宅一房一价的核价工作,并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核定价格签订预售合同。
4.积极参与问题楼盘调处。桃源鑫苑160户纠纷户中已处理好纠纷户119户,其中办理不动产登记98户,21户正在办理中;学苑景城项目住宅240户,不动产登记已全部办理完毕;金砂中心城基础设施已全部完工,正在对单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
1.发展壮大建筑业。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入统建筑企业51家,预计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4.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总体经济运行平稳。加大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推广力度。今年上半年新增PC构件装配式建筑三栋:湖口县妇幼保健大楼项目、湖口县公安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湖口县高新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达56057.25m2。新增绿色一星级建筑项目一个:湖口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绿色二星级建筑项目二个:湖口县高新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湖口县妇幼保健大楼项目。
2.营造公平竞标环境。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不见面开标和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围标串标等行为,建立健全转包挂靠出借资质专项整治及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筑工程计价解释及争议调解工作,积极搭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平台,切实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共9个,累计工程造价106772.89万元,电子化招标项目的招标率为100%,共节约建设资金3822.74万元。我县非国有资金直接发包项目1项,累计工程造价1446.71万元。
(六)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1.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社区在物业管理考核中的主导作用,推行以社区为主体、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物业服务考核模式,坚持以平时考核为主,平时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县17家物业服务企业和35个物业管理小区每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严肃考核纪律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物业服务企业相互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强化行政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规,积极调处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指导并参与乡镇(居委会)召开的协调会,参与物业管理纠纷矛盾的调处。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调处省、市、县转办信访投诉,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将矛盾化解在小区。配合、指导乡镇(居委会)做好业主大会组建、换届、备案工作。
3.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对各物业小区申报的维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及时现场勘察,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查验,在查验清单上签好字后,再把维修项目价格拿到审计公司进行审核。
4.强化业务能力提升。邀请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专家对我县各物业服务相关职能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骨干分子进行了专题授课,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组织乡镇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周边县市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5.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创建工作。对照县“创建办”在小区巡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的工作派遣清单,逐项抓好各小区整改任务落实,为强化效果我们对各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小区乱堆、乱放、乱倒、乱扔垃圾杂物、肆意张贴垃圾广告,小区居民在绿化带种菜,楼道里堆放杂物、电瓶车在楼道内充电等不文明行为,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标对表,逐一立行整改到位。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落实创建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小区进行整治,以崭新的小区风貌迎接上级的检查,确保绝不拖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后退。
三、提升住房保障效能,打造宜居宜业“新家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两大领域为重点,真正实现由“安居”向“宜居”的转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七)进一步强化保障房管理
1.保障房“双清工作”常态化开展。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并结合全县保障房、安置房小区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县保障房住户信息进行了统一核查,发现:①499户欠缴房屋租金超六个月以上约154万元;②179户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我县住房保障条件,应当清退。经过保障中心四个房管站的努力,截至6月份,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已成功清退36户;清收陈欠租金约61万元、101户。③在开展“双清”工作的同时,住房保障中心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收缴租金,上半年累计收缴房屋租金约513万元,其中:公租房488万元,廉租房约26万元,目前已完成全年租金收缴任务的70%。
2.小区配套设施整治稳步推进。公租房小区整治提升及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5个公租房小区第一期整治提升及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均已启动,整治内容:完善小区实用性功能设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外墙修复等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总概算投资约750万元,该项目计划在7月份全面开工。
(八)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精神,扩大保障供给和多元化保障方式,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众的租房需求,我县2023年在湖口县高新园区职工公寓改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8475.9平方米,总建成套数为530套,预计在今年年底全部完工。
2.今年2023年1-6月通过租赁补贴保障了13户、16人、发放补贴金额4680元,目前实物配租保障4574户、9085人。经报请县政府批准,我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于2023年5月13日,在湖口县第三小学(东门)报告厅三楼举行,经县公证务全程公证,县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申请家庭代表现场监督,此次有538户保障资格对象参与摇号,共有309户家庭中签,50户家庭进入轮候,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分配工作。
(九)高效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一是做好2023年棚户区改造资金融资事项,起草制定2023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积极配合县棚改指挥部完成湖口县2020-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石钟山片区扫尾工作。二是继续完成高新园区流泗片区2022年度棚改扫尾工作和安置房分配工作。三是配合凰村镇政府参与湖口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高新园区凰村片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已经测绘房屋68户,建筑面积3.2万㎡,签订房屋征收协议42份;四是继续实施学士路西延、台山大道西延等城市道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测绘房屋面积2.2万㎡,签订协议86份,部分房屋已经拆除。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惠企惠民“新环境”
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一号改革工程”,大胆改革创,全面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真正“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十)持续深化改革。继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时限压缩、材料精简,牵头组织全县工程项目审批相关部门,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线上申请审批办件数量,加强审批行为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施工许可证16本。
消防审验实行工改平台线上申报和审批,随机抽取消防验收专家,现场验收全过程监督,并全程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采集电子信息存档,严格监督各方主体的到场履职行为,严把质量问题整改关,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严格按规范要求整改回复到位,严把了相关主体方和专家的质量责任。截至目前共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项目4个、验收合格项目3个、验收备案项目5项、抽查合格项目2个,所有报建项目100%通过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基本程序履行较好,消防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消防质量责任得到较好落实,整体消防工程质量水平在不断提升。
按照上级对机构职能调整的要求,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全部集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14个拟划转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材料、流程等进行梳理,做好改革过渡期业务协调、指导及交接准备等工作。按省市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网和事项管理系统中的事项,对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信息进行公开,政务网颗粒化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推动行政审批中平台互联、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的证照、批文、证明等材料,对前来办事单位和个人及时告知审批流程、依据、材料、时限和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及时更新告知单,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前来办事。截至目前:共依申请事项办件429件、12345热线服务办理216件,满意率100%,实现接诉即办,闭环管理,台账齐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十一)优化营商环境升级。一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上年度营商环境考核上级反馈问题和自查梳理的不足,牵头完成整改问题2项,其他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制定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清单。按照省市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按县营商环境办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了办理建筑许可清单12项,获得用水用气16项。三是扎实抓好企业帮扶活动。对住建系统53家企业开展“一对多”的帮扶活动,坚持每月走访,宣传惠企政策,发放“惠企一本通”等资料,推广使用惠企通平台和九江市优化营商综合服务平台。四是开展“企业诉求集中办理月”活动。对住建系统规上企业进行集中走访,了解相关企业运行情况,积极协助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工作台账企业问题诉求清单及办理台账。
(十二)提升干部队伍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持续巩固“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成果,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让党员干部主动谋事、务实干事、廉洁成事的正气更加充盈。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持续整治“怕慢假惆散”等作风顽疾,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的理念、标准和要求,成为全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全面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查摆机关工作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抓好整改,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系统内干部“上挂下派”锻炼机制和人才发展培养机制,在重大工作、重大斗争第一线培养干部、锤炼干部,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五、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建立长效长治“新机制”
统筹发展与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强化住建领域安全保障。
(十三)持续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探索建立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开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预防行动,加强对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人员死亡率,杜绝住建领域较大事故发生。
1.强化内部管理。今年上半年,召开了多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由被动的“事后追究”向超前的“事前预防”转变。加强安全预警工作。建立湖口县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工作联系微信群,针对重大节庆日、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及时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发布安全预警信息余,并制定措施严格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负责制,明确各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安监员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任务分配,加强建筑安全的巡查检查工作,对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临边防护、土方坍塌、扬尘治理等重点隐患部位和环节加强了监控,半年度共开展建筑安全大检查2次,起重机械专项检查1次。
3.强化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在工程开工前,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工作,督促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具体责任人,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项目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四)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质量综合执法检查及检测市场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持续加大建筑工地标准化推进力度,巩固提升扬尘治理成果。本年度新受监建设项目共12项,受监面积约11.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2项,受监面积约4.05万平方米;公建项目4项,受监面积3.91万平方米;工业项目12项,受监面积约3.27万平方米;市政项目2个,总长2.25万米平方米,受监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备案工程35项,备案面积41.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14项,备案面积约14.15万平方米;工业项目18项,备案面积约27.0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3项,备案面积约为0.70万平方米。半年来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1次,质量安全不定期巡查、检查,共下达各类整改通知单98份,其中质量方面《单位工程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14份,安全方面《单位工程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43份,《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告知书》26份、《起重作业专项检查整改单》15份,建筑市场基本稳定有序,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未发现严重结构安全质量隐患,使用功能基本满足要求,常见质量安全问题治理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十五)持续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1.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按照《江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重点整治职工食堂、商住混合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加强更新改造老旧管道,加强技防建设,强化对居民和商户用气安全检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了安全会议6次,学习培训1次。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文件6份。采取“四不两直”到燃气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3次、38家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7条,已完成整改30条,7条新发现隐患正在督促企业整改中。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进行联合执法3次,没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6只。2023年5月25日,会同流芳乡政府及九江湖口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流芳乡豆产业园各企业进行用气安全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5条。对九江流芳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督促燃气企业两会期间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五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和预案到位。全面开展“一牌一图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
2.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窨井盖权属单位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窨井盖进行定期巡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行整改,对整改过程要留底留痕。通过排查摸底,截至目前我县窨井盖设施共计5023个,涉及公安、供电、燃气、移动、联通、电信、广电、自来水等十余家权属单位,其中雨水排水井盖754个,污水排水井盖506个,雨水篱子1253个;联通通讯井盖61个,电信通讯井盖106个,广电通讯井盖42个,移动通讯井盖195个;电力井盖685个,供水井盖1220个,燃气井盖201个;今年以来共发现破损窨井盖126个,已按要求更换到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毕,并进行“回头看”,整改率达100%。截至目前修补人行道约2357m,修补沥青道路约8673m,疏通下水道约2.1公里,修复破损下水道约630m,更换破损井盖126座,清理垃圾532余处。另外对颐康路、海青线、景湖路等3个路口进行拓宽改造,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一步提升市民出行安全和舒适感,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百姓幸福更有“质感”。
(十六)持续保障城乡房屋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我局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数据共享,及时更新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强化动态监管,及时将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范围,2023年计划实施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9户,其中脱贫户6户、三类对象2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户、农村低保户6户,目前已完工8户,拨付补助资金8.7万元。二是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前期按照全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工作基础上,依托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信息系统,对县域内所有的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核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复核录入自建房信息80566栋,经营性自建房1989栋,排查录入率均达到100%。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共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2栋,经技术人员鉴定均为A/B等级以上房屋,隐患销号率达到100%。其他自建房经乡镇初判共存在疑似安全隐患房屋1291栋,经住建局组织技术人员,并聘请3家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已完成鉴定1179栋,剩余112栋因现状与录入信息不一致,正在进一步核实,计划6月底全部完成鉴定。三是加强农房安全宣传及技术指导。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房户住房安全意识,我局印制5000余份《湖口县农村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手册》下发各乡镇,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住房安全常识,增强农户的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农户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引导农户做好住房安全监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各乡镇政府长期从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进行集中面授学习,各乡镇分头组织各地申报砖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农村建筑工匠集中培训学习,建筑工匠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我局统一颁发《湖口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316份,培育省级建筑带头工匠6个。
六、提升党建引领实效,凝聚同心同向“新合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实干担当、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十七)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利用好局官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载体,开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推广全系统学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基层、进小区、进工地、进乡村振兴帮扶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十八)全面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按照《加强全县住宅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在完成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党建全覆盖。全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办实事、作表率”系列活动,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县72个机关和事(企)业单位对县城主城区14个社区内68个网格进行全覆盖式包片,机关和事(企)业单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真正为小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十九)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局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做到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决策机制,注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岗位防控,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二是集中解决好住建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