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强化思想引领、责任落实、整治攻坚、宣教培训、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确保全年我市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
1.深入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竭力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吸取教训,突出重点,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3.扎实开展讨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为教材,结合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风险不管控就是隐患、隐患不治理就是事故”的强烈意识,着力构建完善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制度体系。(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二、突出整治重点
4.狠抓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按照《江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重点整治职工食堂、商住混合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加强更新改造老旧管道,加强技防建设,强化对居民和商户用气安全检查。有条件的地方摸索智慧燃气平台建设,实现联网监测。(县住建局、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5.狠抓城镇供水排水安全整治。持续加大城镇供水水质监测,加快推进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加强和改进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易涝积水点和易涝区域整治。强化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抓紧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湖口润泉供水公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6.狠抓窨井盖问题整治。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养护不规范,建设施工不达标等问题;切实提升窨井盖设施完好率、规划设计、施工管养规划水平;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发现上报各类窨井盖问题和盗窃、损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湖口润泉供水公司、电信湖口分公司、移动湖口分公司、联通湖口分公司、广电网络湖口分公司、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7.狠抓管网管廊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城市市政管线、管廊运行风险隐患;推进解决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完成管线违章占压排查,降低市政管线第三方破坏事故率;完善管线管理系统,加快老旧管线改造,提升城市地下管线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水平,有效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湖口润泉供水公司、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8.狠抓城区交通安全整治。保持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严管严查态势,进一步创新治理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三车”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创新执法劝导方式。加强学校门口、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完善城郊结合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治理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规范化设置,切实提高交通组织、交通信号控制应用精细化水平。(县公安局交管支队、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9.狠抓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开展破损路面维修改造。加强对城市桥梁设施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有效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工作;建立定期检测和评估制度,对检测中发现的病害桥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10.狠抓城市公交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公交安全管理,规范企业许可、线路许可和车辆登记,强化安全防护、车辆监管和执法监管,做好企业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11.狠抓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各项基本制度,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等;做好安全检查台账,进一步增强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性;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程要求,强化日常巡查,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抓实抓细各项整改措施。(县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12.狠抓城市“三线”安全整治。防范城市建成区通信、广电、电力线路设施受损引发的安全事故,重点做好通信、广电、电力线路交越区安全管理以及通信、广电、电力防外力破坏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通信、广电、电力等线缆“飞线”“蜘蛛网”段线或区域清理,逐步实现有条件下地的线路割接下地。(电信湖口分公司、移动湖口分公司、联通湖口分公司、广电网络湖口分公司、县供电公司、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13.狠抓高空广告牌安全整治。重点对楼顶、单立柱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电线、亮化、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基本情况开展摸排,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建立工作管理台账。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对超出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予以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县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三、强化基础工作
14.强化工作标准。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和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积极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全方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5.强化安全宣传。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开展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政府、企业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6.强化督促指导。常态开展督促指导,突出“双随机、一公开”,坚持“四不两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握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关键时点,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止出现安全管理松懈、思想麻痹涣散、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等问题。(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7.强化执法力度。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要督促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持高压态势。(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8.强化智慧赋能。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和成员单位要着力提高城市运行安全科技水平。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强化信息化系统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运用,提高事故预防预警预测和科学决策能力,鼓励引导广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增强危险工序和岗位安全保障。(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9.强化事故警示。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和成员单位要用好反面教材,开展事故通报,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督促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检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四、再压各方责任
20.充分发挥专委协调责任。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协调、督促、督导”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加强部门会商研判与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落实)
21.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主线,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的空白盲区。(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2.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和成员单位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使广大企业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安全生产,切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城市运行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