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农村危旧房改造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213331

关于拨付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5 09:49 责任编辑:湖口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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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有关乡(镇)政府危改办:

根据《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进度要求,结合你乡(镇)《申请拨付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报告》,经研究决定,现拨付你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共计     元(危房改造对象   户,其中维修    户),资金从九财社指〔2021〕68号文中拨付,支出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经济分类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一、本期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标准为:(参照2021年度补助标准发放,如2022年度实施方案补助标准调整,则年终统一核算补齐)。新(重)建改造户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2.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户不分贫困类型补助5000元。

二、原则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由县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单位确定,并经县危房改造办公室核定。新(改)建户竣工入住后一次性付清,维修项目资金将在修缮加固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一定要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程序办理,一是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二是乡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开;三是县民政局审批,并将最终确定的对象进行公示。要对每户新(改)建、维修户建立档案,内容包括:①申请书;②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③新(改)建、维修户建前、建中、建后公示照片;④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⑤特困供养户、低保证、残疾证或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⑥“一卡通”账号;⑦新(改)建协议书等。

四、本期农村危房改造户属2022年实施的部分完工对象,本期建房户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建成并搬进新居入住,维修户按上述时间完成房屋的修缮加固。

五、望你们接文后,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名单提供相关信息,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农户社保卡发放到对象手中,并以村为单位予以张榜公示。

附件:

1、2022年湖口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表(第一批)

2、2022年湖口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对象花名册(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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